分红险是目前市场上炙手可热的险种之一,其凭借保本兼具保障和理财的优势,成为理财规划中的“稳健派”。当然,投保分红险也不能盲目跟风,出手前,做好充足的“认知”功课必不可少。
产品设计有新意
分红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预定假设产生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投保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它是一种既提供确定的基本利益保证,同时又让投保人参与保险公司业务经营成果分配的产品。为能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保障,去年以来,保险公司在分红险设计上下了不少功夫,推出了一些创新型产品。
例如,金盛保险推出的“御立方”保障计划,实现“红利分享”和“健康呵护”双重保障。该产品保障期限延长至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而最高可达三次的重疾赔付更是业内少有。
又如,平安人寿去年推出两款新升级的分红保险“吉星送宝”、“吉星盈瑞”,都改变了以前要按照不同性别、年龄、保费、保额投保的方式,而是实行保费按份购买、保额按份计算,使产品设计更简单、返还更快,且具备分红累积生息和生存金累积生息等特色,能满足更注重资金投入、支出有计划性的客户的需求。
再如太平人寿的“金悦人生”,在生存金的领取上实现“五级跳”:自投保后到65周岁前,客户每两年即可领取一次生存金,领取金额从保额的5%开始,每领取5次,领取比例提升5个百分点,即10%、15%,直至20%。到客户65周岁后,无论之前领取比例是多少,生存金的领取频率“加速”为一年一领,且领取比例“跳升”为保额的30%,一直领到年满88周岁。同时,该产品沿用太平人寿一贯采用的增额分红方式,保证客户收益逐年递增。
分红收益不确定
保单分红是分红险独有的一个特点。不过,国内保险消费者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特别注重保险收益,喜欢将之与银行储蓄或其他理财产品的收益进行比较。
对此,平安人寿上海分公司产品专家毛伟钢指出,“保险和银行储蓄收益是两码事,保险公司的分红标准不是像银行存款利率那样计算出来。存款利息的计算是以本金为基础,乘以利率。而保险公司是以保单的现金价值来计算分红,如1万元的分红险保费,前期要扣掉保险公司的开支、代理人的佣金等各项费用,再用来计算分红收益。”
此外,一些消费者在投保分红险时,十分看重产品以往的分红业绩。对此,毛伟钢提醒,不要把历史业绩作为未来的业绩保证。记者了解到,一些代理人在销售分红险时,经常把保险公司以往的分红险业绩为例,向投保人作过分的推荐。事实上,除了受制于保险公司的投资经营情况外,分红险的收益还受到保额、投保人性别、年龄和保险期限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是不确定的。
按需选择分红方式
目前,国内保险市场上主要是现金分红产品,少数公司也会推出一些保额分红产品。
现金分红又称美式分红,即保险公司直接以现金形式将盈余分配给保单持有人,后者可以直接领取现金,也可以用现金红利抵交未交部分的保费。如果不把红利提出,也可继续放在保险账户中累积生息。
保额分红产品的分红则是通过保额变化带来未来的收益,如果客户要在产品满期前领取红利,就要把未来的收益折算为现在的价值,折算后的收益会大打折扣,因此其红利领取方式不如现金分红灵活,只能通过满期领取、发生保险责任、退保或减少保额的方式获得实际红利。但退保或减少保额都会给投保人带来损失,尤其短期内退保或减少保额更不划算。
对此,中意人寿保险专家建议,在选择分红方式时,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挑选。如果更看重红利领取的灵活性,可选择现金分红。如果不急于将红利取出,可选择保额分红或现金分红产品的累积生息,在长期内获得更好的收益。
三大误区需提防
毛伟钢指出,虽然分红险兼具保障与理财的双重功效,是很多追求稳健收益兼具保障需求目的客户的选择,但投保分红险也要规避三大误区。
当成高回报的短期赚钱工具其实,分红保险不适合用作三五年以内的短期投资。购买分红险后,如果短期内冲动退保,累积红利不多,现金价值也不高,就会出现投入的资金损失。分红保险看重的就是时间性,时间越长,保险价值越高。
认为分红每年都有虽然分红险属于稳健、持续的收益返还型产品,但分红险的分红利率是不确定的,因为红利来源要依据产品的投资收益(利差益)、费用结余(费差益)和人的寿命的延长(死差益)而定,这些数据都是不确定的,所以分红险产品说明书上的演示利率是监管部门要求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假定,并不是最终的保证分红率。
认为投保分红险可拥有全部保障人的保障需求是多层次的,不能认为有了分红险,什么保障问题都能解决。分红保险也需要添加一些附加险种,如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及住院保险等,一旦遇到意外事故或因疾病住院,才能得到更周全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