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奔驰车停在车库,却被后面的车给撞了,肇事方将车修好就行了吗?豪车索赔案例:奔驰被撞能否索赔“贬值费”
“不够!”在奔驰车车主看来,虽然车得到修复,但事故后,车本身的价值却因此降低了。因此,他还要求对方赔偿“贬值费”。
这样的车辆贬值损失该不该赔?又该让谁来承担?昨日,据思明区法院获悉,该院最近首次判决支持了一起豪华车车主索赔“车辆贬值费”的诉求。
事件
奔驰被撞索赔“贬值费”
“我这辆奔驰车是进口车,而且是新车!”车主江先生说,事故发生时,他的车根本没动,就停放在梧村长途汽车站地下车库,结果,对方的车却从后侧撞上了他的奔驰车。撞击很严重,据江先生说,光维修费就花了2万多元。
事故发生后,交警作出了责任认定,认定肇事司机张先生对这起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而奔驰车主江先生对这起事故没有责任。
争议
贬值损失由谁来承担?
张司机的观点是将奔驰车拿去维修,然后保险公司确认的维修费是多少,他就赔偿多少给江先生。
但是江先生认为,他的这部奔驰车属于豪华车,而且刚购买不足四个月。新的豪华车在事故发生后,不再“完美无缺”,总会有较大幅度的贬值。因为,愿意出上百万元买好车的人,总是更希望能买没有大修过的车,而且,发生过大事故的车,总会让人感觉“不吉利”。因此,江先生要求,对方除赔偿2万多元的维修费之外,还要另外赔偿贬值损失。
至于贬值费赔多少合适?对此,江先生起诉说,具体金额以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鉴定后为准。
诉讼期间,经车主江先生申请,思明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进行评估,贬值损失计18861元。
除了张司机被告上法庭外,车主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也同样成了被告。面对“贬值费”的索赔,被告的保险公司答辩说,根据规定,车辆贬值损失不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即使有贬值损失,也应由侵权人赔偿。
判决
依据鉴定贬值损失18861元
经审理,法官一审判决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财产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车辆贬值损失也是被告张司机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而且,奔驰车购买仅4个月后,就发生交通事故,客观上造成了车辆的贬值,对此,张司机应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2000元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被告张司机负担。
因此,判决要求张司机赔偿2万多元维修费和1.8万多元贬值损失,共计41839元。
据了解,过去对于如何确定车祸造成的车辆贬值损失,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法院也很难认定“撞击究竟造成多少损失”。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也没有对贬值损失的相关规定。
但是,此次思明区法院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车辆贬值损失,解决了认定难的问题。这一判决,无疑对今后同类案例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