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在素有“野生动物王国”之称的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肇事曾造成不小的困扰。最近两年来,西双版纳以购买保险的方式,对野生动物肇事造成的群众损失进行补偿,使受灾群众获得的补偿金额有了大幅提高。
西双版纳地处滇南边陲,在这片不到全国国土面积0.2%的区域内,野生动物种类约占全国四分之一,是名副其实的“野生动物王国”。由于人类活动范围增大等原因,当地野生动物肇事案件呈现出多发的势头。
“肇事的动物主要是野象、毒蛇和黑熊,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伤亡、庄稼被毁和家畜受害等。”西双版纳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站长陈勇说。
自1991年至2010年,西双版纳州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6万多起,损失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近2亿公斤,牲畜和家禽5157头(只),经济林木538万多株,还造成39人死亡187人受伤。
去年以来,西双版纳州有关部门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中心支公司合作,签订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合同,实行“政府部门投保、保险公司理赔、受灾群众获益”。去年投保金额为285万元,投保野生动物种类为野象,全年实施下来,保险公司兑付了补偿金额400多万元。
陈勇介绍,今年投保金额增加到660万元,投保野生动物种类从野象扩大到所有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目前,保险公司已兑付补偿467万元,加上立案未结案的和新增案件,预计全年补偿总额为900万元左右。
陈勇介绍,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起到了多赢的效果:政府部门减轻了工作压力,提高了补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保险公司拓展了业务,扩大了影响;群众因灾损失的补偿率也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