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日前表示,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现行偿付能力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以后,国际金融改革一直在持续快速推进,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正在研究制定全球统一的保险集团监管共同框架,将偿付能力监管作为核心内容之一并提出了初步的时间表,这对我国保险监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陈文辉是在第三届中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委员会换届会议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上作出如上表述的。陈文辉说,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偿付能力监管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框架基本建立,保险公司资本管理的意识和理念越来越强,有效地促进了行业科学发展。“但是,如何改进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如何在国际监管规则中更多地体现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特点,是监管机构所面临的一个紧迫问题,对监管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陈文辉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