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意外险包括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险。人身意外险是指当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导致残疾或身故时,保险公司给予相应的赔偿金;意外医疗险则是为因意外事故需要救护的被保险人支付相应金额医疗费用的险种。
意外险是所有保险中最具保障意义的一类险种:花费少、保障实在,可谓价廉物美。另外,意外险还可以根据保障期长短灵活定价,大多数公司都提供保障时间几小时到一年不等的短期意外险供客户自由选择。
意外险有哪些
意外险包含很多方面的险种,从标的来看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另一种是针对性的某项特定人身意外险。前者是指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发生的意外,都可以获得一定赔偿的险种,比如人身意外伤害险。后者则是有明确的目的性,比如短期的、专门针对出门旅游的人群购买的“旅游意外伤害险”或专门为公共交通安全提供一定保障的“公共交通意外险”。
意外险还分为意外伤害险和意外医疗险。前者的保险责任一般包含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有些产品还包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多倍赔付和烧烫伤赔付责任。后者的保险责任一般包含意外事故产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及住院费用的报销、意外住院补贴等。
投保人在购买意外险时应详细咨询保险公司险种类别,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险种才能获得最大限度的保障。
投保意外险勿忘辨职业
黄先生希望给自己投保一份意外险,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只要发生意外,都能得到保险理赔,但保险公司却告诉他,要提供自己的职业类别。黄先生以前通过网上投保过交通工具意外险,并没有要求提供职业类别。
其实,黄先生要投保的是普通意外险,属于意外险的一种,这类保险的保障范围比较广。保险责任涉及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意外残疾、烧伤烫伤时给付意外保险金,而交通意外险通常只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时才理赔。
六类职业保费不一
正德人寿上海分公司有关人士表示,需要客户提供职业信息是因为被保险人不同的职业类别带来的风险会有巨大的差别。有些职业风险较小,而有些职业的出险几率相对较高,为了将赔付率控制在适当的程度,保险公司要求被保险人提供职业类别,以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控。
据介绍,意外险投保职业类别可被分为6大类,包含了上百种危险程度不一的职业。以建筑工程行业为例,制图师属于保险定义的第一类职业,工地服务人员为二类职业,建筑木匠为三类职业,建筑喷漆工为四类职业,建筑焊工为五类职业,地质探测员为六类职业。
职业类别越高表示承保被保险人的风险性越大,也意味着投保所需的保费越高。如平安人寿的意外伤害保险,每万元所需的保费,一类职业为15元、二类职业为19元、三类职业为23元、四类职业为34元、五类职业为53元、六类职业为68元。
据了解,四类职业已是危险职业,五、六类职业则属于高危职业,但只要在六类职业的范围内,保险公司还是会根据不同的费率水平予以承保。但超出六类职业的更高危职业则会遭到保险公司的拒保,如多数意外险产品在客户投保时会标明,“本产品不承保高危职业人群高危职业包括但不限于船员、海洋作业人员、潜水员、航空空勤人员等。”
有的保险公司出于风险管控需要,会提出更高的职业承保要求。如平安财险的“金万福”综合意外险,只承保一到四类职业,五、六类职业及更高危职业都在其拒保职业范围之列。
职业变更需及时通知
目前投保意外险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通过代理人渠道、网上投保等形式,保险公司一般不会要求客户出具职业证明,但投保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将被保险人职业信息如实告知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还要求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者工种时,应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如果职业危险程度降低,保险公司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额退还未满期保险费。如果危险程度增加,保险公司则会按差额增收保险费。如果危险程度超出约定范围,则保险公司终止合同,将未满期保险费退还给被保险人。
此外,如果投保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也就是说客户如果没有将真实的职业信息告诉保险公司,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有权拒绝赔付。
如果被保险人在变更职业后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假设职业危险性增加但仍在该意外险的承保条件范围内的,一旦出险,保险公司会按照客户原交保险费比新职业或工种所对应的保险费率计算并给付保险金。如果职业危险程度已超出承保范围,则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假如黄先生投保时为二类职业,所交保费为190元,保额为10万元。之后黄先生更换了工作,职业危险性上升成三类,保费也应提升到230元。但黄先生出于疏忽没有告知保险公司,一旦出险,保险公司给付则按190比上230后的百分比再乘以10万元保额,约为82608元,只有原保额的五分之四。如果黄先生的职业类别超出承保范围,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将有权利不进行赔付。
据了解,要求消费者提供职业信息的意外伤害险,保险期限多为1年期,也有更长的如太平无事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就达到10至15年。
提醒有购买意外险意向的消费者,在投保时应提供真实的职业信息,因为它不但关系到保费的高低,而且还联系到出险后的理赔。另外,当职位发生变化后,消费者应主动以书面形式告知保险公司,办理相应的职业变更手续。
投保窍门
购买意外险时应确定适合的保险金额。目前,不少购买意外险的投保人确定的保险金额偏低,意外发生时,保险无法起到充分的保障作用。由于意外险保费相对便宜,所以不妨多买几份。尤其在意外医疗方面,确定一个充足的额度,对被保险人的医疗保障十分有助。目前,市面上多家保险公司推出的意外险大多是一年期,也就是只在一年范围内承保,来年若要继续投保,需再次购买。
此外,购买意外险时,要了解所购买险种的免责范围、承保事项及理赔等条款,以免出现理赔纠纷。还有就是要如实填写保单,避免填写错误信息而令保险公司拒赔,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合理选择附加险
在投保意外险时,建议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同时购买。购买数家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并无冲突,投保人在不同的公司重复投保,都能得到理赔。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则不同,其赔偿的标的,是一个事件或行为,即遭受意外后,对就医或接受其他帮助时费用的实际支出的补偿,最高限额是以本次花费为限或合同约定的限额。
投保人在购买主险时,可考虑附加一个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贴。这是在受到意外伤害需住院时的经济补助,是一个独立的补贴。它与上述两个保险不冲突,如果在不同公司购买,可同时获得补助。所以,投保人在购买意外险时,一定要考虑周全,不要因漏买、错买险种而不能获得理赔。
投保时需谨慎
一、市民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要求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被保人出示或递交保险合同条款,出具该险种的保险条款,并要求保险公司对意外事故的概念、定义及其所有的免责条款等,向投保人进行说明,否则,被告免责之说辞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由于意外险合同条款相对比较简单,保险利益也简洁明了,保费较为低廉,因此购买流程并不复杂。除了传统的代理人渠道之外,网络销售方式也开始逐渐流行。投保时,可以选择一些短期的、功能单一的意外险,如保障内容简单、保费低廉、条款清晰的旅游意外险等,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自助平台去购买,注意保存好相关记录。
三、如不幸发生意外事故,投保人需注意保留由警察局、医院等合法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并保留存根,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纠纷提供证据,增加胜诉的砝码。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并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借助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出具详细说明和证据,为自己谋取正当利益。
四、谨防购到“手撕”保单。保监会明令禁止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险。所谓撕票方式出据的保单,是指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责任等内容固定印制在撕票式保险凭证上,但无记载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姓名和有效证件号码,销售时也未实现电脑联网出单,保单原始信息未能实时进入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的保险单。例如,随汽车票、火车票、公园门票一起出售的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景点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等。投保人在支付保费的同时一定要拿到保险公司出具的正规保单,确保保障责任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