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后驾车出事故,为了骗取保险公司的理赔款,铤而走险,找人来顶替。不料,事情很快被识破,结果,不但一分钱保费没有得到,反而每人要搭进2万元;不仅如此,每人还均被以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这既被处罚金又被判刑的教训,可真不小,同时,也给参与其中或正蠢蠢欲动有此想法的人敲响了警钟。
“你喝酒没有?没喝来帮我顶个事”
26岁的王某(化名),芝罘区人,无业,他父亲名下有一辆轿车。
去年10月11日晚上10点多钟,王某开着父亲的轿车外出,在朋友家喝了两瓶啤酒,自己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但他心存侥幸,心想,这么晚了,不会有交警查车,于是,就自己驾车往家开。
当他驾驶到黄务十字路口附近时,一辆夏利车别了他一下,慌乱中,他赶忙打方向盘紧急处理,不慎,轿车撞到路沿石上,接着车一下子飞了起来,又撞到了路边的一棵树上之后,随即车子就四脚朝天“躺”下了。
车翻的瞬间,他被翻到了副驾驶座上了,当时,神志还算清醒的他,打开车门爬了出来。刚才车翻的那一幕,惊险程度不亚于美国大片。车辆损坏严重,万幸的是,他人好好的,没有什么大碍。
脱离危险的他,看到车损坏严重,想到自己是酒后驾车,一旦被保险公司知道了,是不能理赔的。此时的他“急中生智”,不是赶快打电话报警,而是把电话打给了自己的表哥刘某:“哥,你喝酒了没有?我酒后驾车出事了,没喝的话,赶快过来帮我顶着。”表哥在电话里一听表弟出事了,啥也没有多想,当即答应:“我马上赶过去。”
慌乱中,王某又给父亲打电话,告诉父亲出事故了。得知儿子开车出事了,其父亲与母亲更是焦急万分,也急急地往现场赶来。
正在王某忙来忙去的时候,不知道是谁报了警,交警来了。他一看交警来了,怕交警看到他,就急忙躲到附近一个胡同里。在暗处一边看着交警出警,一边又急急地给表哥打电话,催其快点过来。并嘱咐表哥:“交警已经来了,就说是你开的车。”表哥一边在电话里应着,一边说:“我正在往那儿赶。”
王某在暗处观察着交警,不一会儿,交警走了,但不一会儿,交警又回来了。交警第二次回来时,恰好表哥刘某也赶到现场了。按照王某事先的吩咐,刘某告诉交警车是自己开的,此时的王某,则在远处看着表哥与交警说着什么。接下来,就看到交警拿出设备在给表哥测酒精,之后,交警把表哥的驾驶证收走离开了。见交警走了,王某才来到事故现场找表哥,表哥告诉他,交警叫他明天到交警队处理。之后,两人就各自回家了。
事故发生后爷仨共圆一个谎
话说当晚表哥刘某赶到现场后,见到轿车四轮朝天翻在道边上,心里也替表弟捏了一把汗。王某让他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报案,就说是自己开的车翻了,刘某照办了。不一会儿,王某的父母也赶到了现场,恰好赶上交警第二次回来。
“谁开的车?”交警问。“我开的。”刘某按照王某事先的吩咐告诉交警,并叙述了一下事发经过。但由于车不是刘某的,就说车是当天晚上自己向姑父(即王某的父亲)借来用的,一边王某的父亲也随声应和,这一切乍看起来,都比较“顺理成章”。
由于撞坏路边一棵树,第二天,交警部门找来园林处的管理人员,根据撞坏的树出具了一张600元的罚单。王某如数交了这个钱,并将罚单给了表哥,由表哥一起交给了保险公司。
表哥刘某在保险公司和交警队均做了“车是我开的”供述材料,而王某的父亲也知道儿子让其表哥顶替、想骗保险费的事。所以,也跟两个晚辈一起来圆谎,没有实话相告车是自己儿子开的,而是一口“咬”定车是侄子当天晚上借去开的。
出事的第二天上午,保险公司勘察员就赶到事故车辆正在维修的汽车服务站,在这里,勘察员看到了出事的车辆:前后挡风玻璃都碎了,车顶严重变形,车后面的轮胎还被撞掉了一个,车辆损坏相当严重。
对于报案的每一起要求理赔的车辆事故,保险公司都会派人一一核实。
勘察员通过了解得知,这辆车是去年8月份刚买的新车,价值11万元,购买的是商业保险。对于商业保险来说,如果驾驶证、行驶证不符,酒后行为或故意行为等等,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赔偿的。
而今,事故发生后,刘某、王某及王某的父亲3人圆的谎,看上去天衣无缝。开车人没有喝酒,是正常的车辆事故,属于理赔范围。按照正常的理赔程序,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该对车辆的维修费用进行全额赔偿;同时,还要包括这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其他损失,如撞断了一棵树,赔偿了园林处600元,这样算下来,保险公司对这起事故需要赔偿5.01万多元。
最真实的谎言也有被拆穿的时候
王某知道,只要顶替的事没有被发现,保险公司就要照章办事了,给予他赔付款了。但保险公司接下来,迟迟没有动静。
原来,保险公司在调查王某的父亲时,其父亲讲:“当天晚上9时许,车被(刘某)借走了。大约晚上11时许,接到儿子打来的电话告知出了事故,赶到现场时,发现车辆四轮朝天。”
有了这一调查结果,保险公司又查看了刘某在交警部门的询问笔录,笔录里,刘某是这样说:“撞车后,我独自打车赶到黄务,将此事先告诉了表弟王某,然后,两人联系了汽车服务站维修车辆,结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告诉,如果车辆保险了,要先向保险公司报案才可以,于是,就拨打了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等我俩赶到现场,发现此事故已被路人报警,交警正在勘察现场。”
根据前后调查的情况来看,负责理赔的工作人员感觉疑点很多,首先,时间跨度太大。因为当晚事故发生是大约10点,当时驾驶员没有报警;11时许(离事故发生时1个小时后),才有路人发现报警,而驾驶员又回到现场的时间是晚上约11时30分。其次,此段路地势平坦,道路宽阔,视线好,夜间车辆也少,不应发生这样的大事故。另外,王某的父亲与表哥刘某在询问笔录中讲的也多有不符,包括交警对此事也有所怀疑。
凭着职业的敏感,保险公司怀疑原驾驶员可能酒后驾驶,出了事故找人来代替,如果是这样,车主就是在故意骗取保险费。为此,保险公司拒绝了赔偿,并到公安机关报案了。
接下来,王某、刘某和王某的父亲3人,均被警方传唤。经审讯,3人才说出了实情。
“为什么找人顶替?”面对这个问题,王某如实说:“出事后,我发现车撞得挺厉害,维修要花不少钱,我酒后驾车保险公司肯定不会赔付,所以,我就让我哥顶着,目的就是为了好让保险公司陪我的修车钱。”
“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吗?”“我知道违法,但当时就是想赌一把,如果交警和保险公司不追究,我们就赚便宜了。”王某于是道出自己的侥幸心理。
真相大白后,3人均因涉嫌保险诈骗罪被芝罘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日前,法院对他们做出一审判决,均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每人并处罚金2万元。
这样的结局,是亲戚3人事先没有料想到的。一分保险费没有得到不说,还要“倒贴”进共6万元,在自己的人生中还留下了被判过刑的污点。这可真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