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车险种类,基本相同的保费,车主不小心撞伤儿子,被保险公司拒赔,同事撞伤自己的哥哥,索赔成功。“第三者责任险”难道还区分自家人?
撞伤自家人拒赔
张女士在倒车入库的时候,不慎将在车尾指挥的儿子给撞伤,花了几万元治疗费。张女士想,自己的车上了第三者责任险,应该能得到赔偿。于是,事发后她到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人员勘察现场后,拒绝理赔,并告知张女士,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人身伤亡不属于赔偿范围。
张女士非常迷惑,自己的同事上个月开车撞伤了他的哥哥,为什么同样是家人,保险公司就给陪了?
不解的张女士回家后翻看保险合同,果然保险条款中清楚写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第三者”有区别
同样是“第三者责任险”,为什么张女士将儿子撞伤被拒赔,她的同事撞伤哥哥却能索赔?
业内人士表示,这种差别待遇是由于保险公司所用的车险条款不同,而不同条款对“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定义不同。
根据保监会的相关规定,目前车险市场的条款分为4款,即A款、B款、C款和其他。其中人保、平安和太保分别执行A、B、C三种条款,其余保险公司自行选择适合的条款。天平保险被特准使用自己制定的保险条款。
A条款在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免除”部分清楚写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B条款对“第三者”的界定范围与A条款基本相同,“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以及“本车上的一切人员的人身伤亡或本车上的财产损失”,均在拒赔范围。
而C条款与其他两款相比,“第三者”的范围只是“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的受害人,但不包括保险机动车本车上的人员、被保险人”,改范围并未包括不在机动车上的被保险人的家人,因此,张女士的同事撞伤了自己的哥哥,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
拒赔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范围存在如此大的区别,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对此,某律师事务所法律专家告诉记者,虽然车主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有义务向客户解释清楚条款内容,不止是有差异的项目,条款上的每一项都应向顾客解释清楚。
上述专家同时表示,如果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已有的明确规定下,签署了保险合同。就意味着双方共同认可合同里的规定。因此,使用A、B条款的保险公司拒赔张女士,也是执行保险合同。只要保险公司履行了合同上规定的义务,就不能算“霸王条款”。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针对张女士的情况,记者采访了数位车主,但是没有人能说清楚到底撞伤家人保险公司应不应该赔付。
对此,专家提醒,虽然开车撞伤自家人的概率非常小,车主对此了解不多,但仍能反应出多数车主对车险条款还不熟悉。专家建议,车主投保前一定要请保险人员将车险条款解释清楚,最终确定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签订合同后,要认真阅读合同内容,避免出险时发生理赔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