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未引起足够重视
保险虽然已经成为保障人身、分散风险的普通产品,但大部分人购买的保险还是属于寿险范畴,对于单独的人身意外险,尤其是交通意外险,暂时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2008年“4·28”特大火车相撞事故中,72人遇难、416人受伤,而根据保监会统计,事故中仅有1/4左右的人投保了商业保险,人均保险赔偿仅4.5万余元。我国保险赔款占灾害损失的比例仍然很低,与全球平均30%以上的水平有较大差距,远未发挥出保险保障的功能。
一位保险公司人士指出,商业保险加入进来不失为一个理想的选择。一方面可以满足伤亡旅客赔偿金额的要求,另一方面可解铁路运输企业在发生事故后的燃眉之急,同时也可扩大保险公司的业务领域。
对比火车票中的意外保险和商业意外伤害险两者区别,业内人士介绍,火车票中的意外险由铁路部门赔偿,商业意外险由保险公司赔偿,两者赔偿数额悬殊较大。“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已有20年历史,期间保费随着票价水涨船高,2万元的保额却从未改变,而商业保险的火车意外身故赔偿能达到50万元甚至上百万元。
“里面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乘客未获得相关保险凭证,使得多数乘客对保费、保额并不知晓,意外发生之后还会出现寻证难理赔难的情况。”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庹国柱说。
事实上,轮船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均已改为非强制保险,乘客自愿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似乎已经越来越成为一种必然。
然而,国内商业保险投保意识较低的现象由来已久,目前来看,由于投保人数过少,品种不合理,意外伤害保险在甬温线动车事故中并未显现出其应有的作用。
据统计,我国保险深度仍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1/2,保险密度则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5。与此同时,纯保障型产品遇冷,而保障功能不高的投资型保险产品大受追捧,目前寿险市场第一大险种分红险占比已升至91.6%。
保障水平低下、产品结构畸形致使每当事故或灾难发生时,商业保险公司虽然积极行动,但所能承担的赔偿责任相当有限。有媒体报道称,新华人寿赔付的一名客户购买的是一款银保分红险,三年所交保费约三万元,此次获得的赔款仅比其三年所交保费多出数千元。中央财大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指出,这些保障功能极低的理财产品,理赔金没有比客户所付保费多出多少,就是存单返还罢了。
商业保险之困:鲜有动车乘客购买
“本次动车追尾铁道部赔偿91.5万,对于大城市生活的人来说,这些钱可能并不够,所以我们建议经常出行的人购买一些商业保险。”某第三方保险销售网副总经理说。
不过,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在本次事故中的赔付数据,鲜有高额的保单赔偿。
截至26日17时,中国平安确认“7·23”动车事故中伤亡客户23人,预计涉及赔付金额84.1万元;截至29日上午,太平洋保险确认共有4名客户在“7·23”交通事故中遇难,并已向其中的3名遇难客户的受益人给付保险金75万元;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本次事故中的乘客中并没有发现人保的客户。
多家第三方保险销售机构人士也称,乘坐交通工具之前购买意外险的客户并不多。
据保监会数据,2008年胶济铁路事故的人均保险赔偿仅4.5万多元,购买商业保险的投保人数仅为伤亡人数的1/4左右。
“通过第三方机构买机票还会提醒你附加一份商业保险,但是购买火车票并没有购买意外险的服务;加上大家总感觉地上跑的相对比较安全,所以我几乎没有买过意外险。”一位经常乘坐动车的商务人士说。
对于那些经常出行的人,或者是出去旅游的人来说购买意外险都很有必要。很多短期意外险现在都可以通过网络购买,非常方便;并且价钱也并不高,一般10元左右就可以购买一份7~10日内保额达到10万元的保障。
不过,据了解,本次事故中即便是购买了商业保险,保户得到的赔偿也不多。
本次事故中遇难的一名乘客三年前购买的一份分红险,累计缴纳3万元的保费,而这次事故中得到的赔付也仅仅为3万元。
虽然没有看到具体的产品条款,但是可以推断这位投保人很可能购买的是意外身故赔付额度不高的储蓄类的保险。很多长期险也有”意外身故“的赔偿条款,但是这类保险本质上是储蓄型的保险。它们的收益比银行存款利率要高一些,但是针对意外身故的赔付则不多。
例如,以某保险公司的分红型终身寿险为例,该寿险每年可以取得累积生息3.6%的年化利率进行分红,每年需要缴纳保费5600元,缴纳10年,一旦发生身故可以获得10万元的身故赔付。
而相对于另一款短期意外险,保障期限为10天,一次性缴纳10元就可以获得10万元的保额。
“所以如果是经常出行的乘客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注意保险意外身故的赔偿额度,选择那些赔偿额度较大的保险。”张焘告诉记者。
从保险公司发布的出险客户确认和理赔情况来看,理财有余、保障不足的产品大行其道也使得商业保险在“7·23”事故中赔付金额十分有限。截至记者发稿时,中国人寿确认出险客户20人,涉及保额103.5万元;太平洋保险确认有13位客户出险,并向其中2名遇难客户受益人给付25万元;中国平安确认出险客户23位,预计涉及赔付金额84.1万元;泰康人寿累计确认出险客户8人;新华保险确认出险客户5人。
如此算来,事故中购买商业保险的乘客比例并不高,几大寿险巨头名下的69名投保人约占事故伤亡人数的30%。而所购险种也以短期意外险、医疗险和分红险等为主,保障程度有限,人均赔偿额度很低。殉职的D301动车司机潘一恒仅仅获赔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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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事故赔付 寿险作用微弱
在这次温州动车事故中,从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赔清单发现,除了铁道部与伤亡者家属正在商定的赔款之外,商业险理赔主要集中在消费者意外身故时所购买的寿险。相对于意外险,寿险理赔虽然在保障范围的时间和地点上比较宽泛,但其投入大,理赔数额小,主要保障功能集中在养老范畴。如中国人寿的两名遇难客户,家属分别获赔12.6万元。而另一中国平安的客户,所购买的保险涉及了列车意外伤害险、短期意外伤害险、列车意外医疗险等,交纳数额很少,但累计保险赔付金额却达34.8万元。
不过,即便如此,据不完全统计,从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太平人寿、太平洋保险等各家公司公布的主要数据来看,购买商业保险的人数寥寥。其中中国人寿出险客户17人、中国平安出险23人,太平人寿出险1人,太平洋保险出险人数1人,赔款金额总计才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