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遇到追尾这类车物损失或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轻微交通事故,负全责的司机如果事后抵赖不赔,无责方可通过自己投保的公司先行得到赔付。昨天,北京市交管局和保监局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三项新举措。
【代位求偿】
适用范围:一方无责、另一方全责
轻微事故遇赖皮“先行赔付”
中国保监会北京管理局副局长刘跃林介绍,采取快处的司机,最担心对方不能按时理赔。对此,8月1日起,快速处理办法新增“代位求偿“办法。
根据该办法,发生一方无责另一方全责的轻微事故,如果全责方不积极赔偿,无责方可以直接向全责方保险公司索赔。
“理赔新措施是有顺序的,第一种办法还不行,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先行赔付。”北京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李湛介绍,如果无责方发现全责方没有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且不履行赔偿义务,无责方车辆可以向自己投保的公司申请先行赔付。“保险公司将采取其他手段向全责方追偿。”李湛说,具体细则还在制定,不排除通过法律程序追索。但他提醒,先行赔付要求无责方在京投了车损险。
【互碰自赔】
适用范围:双方负同等责任
各自理赔险种扩大额度提高
8月1日起还将推出“互碰自赔”机制的补充措施,刘跃林介绍,“互碰自赔”措施目前只局限于交强险赔付范围,此次将赔付险种扩大至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及车损险。“基本满足了车损理赔额度,直到车主赔足了。”
具体规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时,如果双方车辆都在北京投保了“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及车损险,且交通事故仅造成车辆损坏,不涉及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那么双方当事人可共同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经受理方保险公司查勘定损,认定符合“互碰自赔”机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单独向各自的投保公司办理索赔。
新措施适用于快速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同责车辆自行理赔,第二年保费不上调。
【122指导快处】
适用范围:轻微事故的快速处理
下月起“严罚”小事故不挪车
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8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加强对不快速处理驾驶员的处罚,早晚高峰主要道路上,轻微事故不快速处理导致拥堵,将一律罚款200元。122报警平台全天受理事故处理咨询,接线民警会按照步骤指导驾驶员进行快处。
此外,刘跃林介绍,机动车驾驶员可以不用《快速处理协议》记录事故情况,当事双方在紧急情况下,拍照留证后可随便用一张纸完成事故处理认定,签字后生效,保险公司不得拒赔。
追问
“先行赔付”是否会滋生骗保?
答:“骗保是一直存在的问题。”北京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李湛说,保监局和交管部门一直在打击骗保行为,目前已经建立有一套打击机制,即鉴定事故车辆、通过调看监控视频、数据查看事故情况等。对于今年8月将要施行的新规,正在研究防范风险的内容,会有必要的检查手续和工作流程。
可否直接找自己保险公司赔?
答:这个是需要有顺序的。首先,事故后,无责任的一方需要对方理赔,如果不知道对方保险信息,可以给自己的保险公司打电话,通过系统内联网查询对方在保险公司上了哪些险,怎么找对方办理赔手续。如果对方“消失”拒绝赔付,可以让对方保险公司代于履行赔偿。如果查不出,或者双方僵持,就可以找自己的保险公司代赔偿,前提是无责任方上了“车损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