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总体呈现好的发展态势,但在具体的实践环节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今年两会期间,中国人保董事长吴焰在提案中指出,政策性森林保险有效发挥了财政投入的放大效应,以少量的财政投入撬动巨大的社会资源,提升林业风险的保障范围和水平,同时,实现了对林业生产力的充分保护,促进了林业持续健康发展,健全了林业生态投入和保护机制;政策性森林保险还有效盘活了林权资产,改善了农村信用环境,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促进了信贷对林业的支持。
而就在去年年底,人保财险联合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为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的开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双方签订 《共同推进森林保险的合作框架协议》,并表示将在森林保险承保、理赔、防灾防损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另据了解,开始于2009年的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目前已经取得积极进展。辽宁、浙江、云南等具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较好、森林覆盖率较高、林地集中等开展森林保险优势的省份都被纳入了补贴范围。此外,针对公益林的特殊属性,中央财政公益林保费补贴比例已由30%提高至50%。同时,各级财政对公益林的补贴比例至少已达90%,公益林林农只承担极少的保费,这样既能有效地降低林农保费负担,又能增强林农责任心,减少森林保险的道德风险。
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总体呈现好的发展态势,但在具体的实践环节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吴焰在议案中表示,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总体呈现好的发展态势,但在具体的实践环节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公益林农户只享有有限的经营权和处置权,缴费问题较为突出;
二是财政补贴力度不足和补贴方式不合理,导致基层财政和林农缴费负担较重,财政补贴制度刚性不足也导致林农对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的长期发展难以形成稳定的预期;
三是基层部门和林农仍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导致局部地区森林保险试点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四是部分业务操作不够规范,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等主体的界定不够明确,保费收取方式尚不规范,公益林的保险赔付难以与恢复造林相结合,影响到财政补贴政策专项效果的发挥;
五是保险费率厘定缺乏合理性,部分试点地区费率水平偏低,缺乏为大灾之年积累资金的能力,可持续发展难以得到充分保障。
王经理也表示,近两年来公安部、保监局下发了很多关于林木保险的文件,但是却收效甚微,主要是因为文件下发后后续跟进工作不到位导致了推广的不到位;另外,虽然平安保险的投保金额仅为承保林木亩数价值的0.4%,但前提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要到承保林木的范围内做详细调查,林木面积、树种、防护措施,甚至是承保森林面积内有无河流都会成为影响保金的方式,诸多条条框框加在一起使得农民需要缴纳的保金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能力。
再者就是森林保险宣传力度十分薄弱。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不少林农虽然了解林业生产有风险,但对保险的作用没有认识到位。森林火灾保险参保规模小、覆盖面低调原因之一就是保险的宣传发动不到位、林业生产经营者对保险的认识不足。有的林农存有侥幸性心理觉得不出险保费就白交了,有的林农甚至担心保险公司在办理投保时态度积极,等到理赔时可能就不予理睬了。这样表现出的种种疑虑,不同程度上直接影响了森林保险的发展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