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1日,在太平人寿枣庄中心支公司理赔人员冯金键的积极帮助下,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三道峪村客户陈钦学的家人在申请理赔后的第三天,即获得赔付客户身故保险金160042.03元。
据悉,2011年3月16日5时20分左右,客户陈钦学搭乘的由戚后峰驾驶晋L36267号“宇通”大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原国道108线896KM交叉路口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由李继平驾驶的陕K79136号“解放”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陕KM662挂号“华俊半挂车”)相撞,造成12人死亡(9人当场死亡、3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7人受伤、双方车辆严重损坏的重大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太平人寿枣庄中心支公司客户陈钦学不幸在此事故中身亡,其生前,2010年12月20日,曾在太平人寿枣庄中心支公司投保福禄双至+IPA,总保额16万元,保费合计3729.5元,被保险人系本人,身故受益人为陈龙,系父子关系。
2011年3月17日,枣庄中心支公司理赔人员冯金键接到报案,称被保险人陈钦学在山西临汾因交通意外身故,详细了解了情况后,冯金键向客户详细介绍了申请身故理赔金所需要的理赔材料,后又在网站上进行搜索查询以确认事故的真实性,经核实确定了此次重大交通事故属实,在事发当晚各大媒体、网站均有报道。(事故由山西临汾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处理)因为,客户投保在枣庄,出险在山西,异地理赔给案件带来了不小的困难,所以,接到理赔电话后,枣庄中心支公司的理赔人员立刻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多次与报案人员交流沟通,同时通过媒体、电话等多方面渠道确认事故真实性以及事故性质,同时联系山西方面,确定了该事故有临汾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处理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等多项措施在前期即做好了各项准备,2011年4月18日,客户陈钦学的家人到枣庄中心支公司提出索赔身故保险金的书面申请,因为之前已经做好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所以在提出申请三天后,客户即收到了理赔款项160042.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