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准妈妈来说,由于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要高于正常人,“准妈妈”怀孕4个月后,医疗保险、重疾险和意外险等,一般会限制投保。即便是专为孕妇开设的母婴险,也大多规定怀孕未满28周才能投保。保险专家提醒准妈妈,最好在怀孕前期就去投保女性保险,以便保障期涵盖妊娠期。准妈妈在选择保险时,应选择能覆盖妊娠期疾病的生育保险,因为从怀孕到分娩,女性将面临一系列特有的疾病风险,社保和普通医疗保险责任中一般都不包括因妊娠、分娩、产前产后检查等引起的并发症。
据记者了解,虽然目前各保险公司对准妈妈的投保限制比较多,但还是有不少可供选择的保险,产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包含生育保障的长期女性健康险;另一种是专门提供生育保障的短期母婴险。
孕前:选择女性健康险
对于目前尚未怀孕而正准备做妈妈的“准妈妈”们,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最好提前作出保障准备。
据记者了解,目前省内很多保险公司都已经推出了能覆盖妊娠期疾病的女性健康险,除了保障女性一生可能遇到的特属疾病(如子宫类疾病、整容风险等),还特别保障女性怀孕期间可能遭遇的各类疾病、意外,以及新生儿的一些先天性疾病等。有的以主险形式推出,有的则以附加险的形式推出。
中国人寿省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投保这类保险切记要至少提前半年,这主要是因为女性健康险有一定的观察期,也就是该类保险合同一般要在90-180天以后才能生效,甚至更长时间。如果在怀孕3个月后,再选择投保此类健康险,如果该保险观察期是180天,那等孩子生下来才能进入合同的保险期,怀孕期间一旦发生意外和疾病,就不能获得理赔。
还有一些附加的女性保险或附加女性生育保险也存在同样的“观察等待期”问题。比如某寿险公司“真爱附加女性生育疾病险”,就是要在合同生效(或复效)后的10个月以后,才开始对怀孕期疾病进行保障。这样,在知道自己怀孕后再去买这个附加保险,已然是毫无意义了。这个产品最好能在怀孕前10个月买,就不会浪费了。所以,对准备生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最好在计划生育期,也就是受孕之前就去投保女性险,以便保障期可涵盖整个妊娠期。
大都会人寿保险规划师许文红告诉记者,事实上,社保和女性健康险本身有重叠的部分,两者都大致能涵盖全部费用的六至七成,但是面对相同的报销项目只能选其中之一进行报销,但是女性健康险本身作为社保的补充具有一定意义。泛华保险品牌部总经理黄光荣举例告诉记者,有客户生小孩的总费用约一万元左右,社保报销了当中的60%~70%,通过此前与保险公司的约定,利用女性健康险又报销了剩下费用当中的50%,所以总共报销费用加起来达到八九成。若本身并没有购买社保的准妈妈,则需要用此类“女性健康险”或者“医疗险”等商业保险来进行自身保障。
“准妈妈”们可以根据自己家族的健康史、怀孕期间的情况等进行个性化的选择。该保险专家进一步提醒到。
如果等到怀孕以后特别是怀孕数月后才急急忙忙去购买女性险,一来产品选择的余地比较窄,二来保险费也比较贵,因为保险产品的定价基础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风险概率,而把保险卖给孕妇的风险概率要比卖给普通女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