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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避检查,焦某指使司机驾驶没有进京通行证的重型货车半夜进京送沙子,结果途中撞坏北三环辅路大钟寺人行过街天桥,并造成同车两人重伤。昨天,海淀法院审结此案:判令车主焦某赔偿天桥的养护公司234万余元。司机因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面临刑事处罚。
去年8月2日4时35分,一辆大货车升起车厢,撞坏了大钟寺人行过街天桥。交警赶到现场,认定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司机则称,因机械故障才导致车厢自行升起。天桥的养护公司评估后,认定事故造成损失234万余元,要求车主焦某和保险公司赔偿。
焦某表示,事故是由于车辆机械故障造成的,不同意赔偿。保险公司同意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但认为养护公司主张的维修费过高。
法院审理认为,焦某作为车主,属于车辆运行利益享有人,应赔偿养护公司的损失,车辆经鉴定虽确实存在机械故障,但不能作为免除焦某赔偿责任的理由。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2000元,剩余数额由焦某承担。
据悉,肇事司机因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目前正在由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