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网销准入门槛大幅提高

沃保整理
2011-04-30 14: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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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对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进行了详细规范,提高了保险网络销售的准入门槛。近年来互联网保险业务作为一种新兴的营销渠道和服务方式,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但由于保险网络销售一直缺乏相应规范,对行业准入没有明确的资质要求,各种类型的保险销售网站如雨后春笋般大批出现。这些网站资质参差不齐,既有大型全国性保险公司或正规保险专业

   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对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进行了详细规范,提高了保险网络销售的准入门槛。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业务作为一种新兴的营销渠道和服务方式,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但由于保险网络销售一直缺乏相应规范,对行业准入没有明确的资质要求,各种类型的保险销售网站如雨后春笋般大批出现。这些网站资质参差不齐,既有大型全国性保险公司或正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自建的,如泰康在线、中民保险网,也有一些中小型地方代理机构建立的,还有大批由科技型电子商务公司建立的网站。保监会新规的出台,有助于规范保险网销市场,防范销售过程中的风险。长期来看,无疑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积极因素。

  禁止个人网销保险产品

  《规定》提出,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通过互联网站销售保险产品。目前,保险从业人员仍然是保险销售的主力军。但由于其数量多、分布分散、流动性大等特点,保险从业人员的素质未免良莠不齐。再加上互联网的特点,更容易滋生网络销售的风险。禁止个人网络保险产品,有助于消除不实宣传、误导客户的隐患。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规定》还明确,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不得委托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现今保险网络销售领域有着大批由科技企业、电子商务公司等兼业代理机构组建的网站,这一规定的出台使得这些网站不得不面临转型。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

  按照《规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远高于现行规定中“经营区域为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理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的要求,这将令一些资质较差的保险网站被排除在门槛之外。

  《规定》的出台在互联网保险业内掀起整改浪潮,相当部分保险网站都被波及,但也有一些网站在这次整改浪潮中脱颖而出。

  加强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管理已经势在必行,《规定》的出台,对行业部分公司会产生一定影响,但从长期看将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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