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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在保险公司工作之便,以帮他人购买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股票”为名,通过私刻印章和骗取他人签字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等方式,一保险公司业务员钟某某先后诈骗他人80余万元。4月26日,记者从海口龙华区检察院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钟某某已被检方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据了解,今年36岁的钟某某是海口市人,大专文化程度,原系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业务员。经初步查明,2001年12月至2010年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钟某某利用其在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工作之便,虚构其可以代购公司内部职工股票的事实,采取在文具店购买空白收据、通过私刻“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的印章,使用其伪造的印章向被害人出具虚假收款收据的方式,先后诈骗邓某群、陈某、陈某娜、甘某、梁某、陈某娟、王某民、黄某群、陈某先、张某、周某、郭某湘、王某平等人人民币696420元。
同时,犯罪嫌疑人钟某某利用其推销保险之便,通过使用伪造的“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印章和空白收据,出具虚假的保险费收据等方式,诈骗被害人陈某娜、、王某平、周某、王某民用于购买保险的人民币99287元。以骗取被害人王某华、王某平签字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的方式,诈骗被害人王某华、王某平的保险费共计人民币3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