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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一个月装好的橱柜,却拖了3个多月还未完工。朱女士叫苦不迭:“现在卖家不仅没装完剩下的柜子,还推卸责任拒不支付违约金。”
去年11月30日,朱女士在民意四路一家名为“澳柯玛整体生活馆(蓝宝整体橱柜家居经营部)”的店铺,订购了一套总价8300元的橱柜并付了全款,卖家承诺12月底左右完工。付款后迟迟无人上门安装,朱女士再三催促,该公司总经理江兰于今年1月7日写了一份保证书,答应1月20日左右完工。但实际上第一次上门安装是在2月25日,至今部分吊柜和橱柜台面仍未装好。
记者昨日见到了这份保证书,上面盖有该公司公章。该公司总经理江兰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是买方朱女士未按照设计图纸尺寸购买抽油烟机,导致橱柜需要返工才耽误时间,公司不应为此事负责。
而据朱女士出具的购买发票显示,抽油烟机买于橱柜设计之前。她说,购买抽油烟机后就将相关数据给了公司设计师,但目前该设计师已离职,手机停机,无法联系。
湖北成和诚律师事务所詹定东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朱女士所签订的合同上虽没有关于违约金的具体规定,但仍可要求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