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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轿车被别人撞坏,先后花费近17万元进行维修,保险公司却要求车主向对方起诉追偿无果后才肯赔付。车主刘宇一怒之下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去年2月1日,刘宇的奔驰轿车在复兴路和南礼士路路口由西向东行驶过程中,被一辆雪佛兰车撞到。北京市交管局西城交通支队认定,雪佛兰轿车应负全责。事故中,奔驰轿车车前部受损,左侧气囊弹出,已无法正常使用,刘宇花费近17万元修理。
刘宇的奔驰轿车在2009年底就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保,缴纳了车辆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费用,车祸正发生在保险期间。
刘宇提出由保险公司承担车辆损失,但保险公司提出种种限制要求。其中包括,刘宇要提供对肇事车辆进行诉讼的证明材料,包括起诉书、法院判决书原件等。刘宇一气之下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刘宇代理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忠表示,保险公司实际是在逃避责任,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支付赔偿,再由公司向肇事司机追偿。
日前,西城区法院初次开庭审理此案。保险公司代理律师对刘宇的诉讼要求提出反驳,该律师表示,保险公司向肇事车辆追偿并非义务,在赔偿前也要确认是否能找到肇事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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