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时尚 买份保险当礼物

沃保整理
2011-02-08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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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旅程顺遂、家庭幸福美满是人们最大的心愿。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买份保险当新年礼物送给亲人,是人们相互表达心愿和祝福的不错的选择。那么,如何针对不同的人群选择适合的保险、购买产品时应注意什么样的事项,新华保险的理财规划师给出了专业建议。明白审慎选保险沃保网专家提示:不同的赠送对象所对应的产品也不同。通常情况下,投保带有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如父母、配偶、子女等

  人生旅程顺遂、家庭幸福美满是人们最大的心愿。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买份保险当新年礼物送给亲人,是人们相互表达心愿和祝福的不错的选择。那么,如何针对不同的人群选择适合的保险、购买产品时应注意什么样的事项,新华保险的理财规划师给出了专业建议。

  明白审慎选保险

  沃保网专家提示:不同的赠送对象所对应的产品也不同。通常情况下,投保带有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如父母、配偶、子女等。旁系亲属,如叔侄、姑侄等,如果要投保,只能选择不带死亡责任的保险。朋友之间一般选择包括意外风险保障的卡单式保险,如交通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如果是雇佣关系,雇主一般会选择医疗险、重疾险、养老险等。另外,很多保险产品的保障期限长,需分期交费,建议大家在购买前与被保险人进行深入细致的沟通,明确交费义务;如果是给员工和朋友投保,就更要详细了解对方的经济状况和投保意向,双方达成协议后再行申请投保。

  总之,保险作为一种特殊产品,其本身的内涵是保障,兼具有理财规划功能,作为新年礼物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过,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根据对方的实际需求充分沟通,合理、谨慎地选择,不要让自己的一番好心变成了他人的负担。

  案例一:巧用压岁钱:买份保险送子女

  王先生升职当了爸爸,他决定利用未来每年儿子的压岁钱,给他购买一份保险。

  需求分析:给孩子金钱,迟早会花掉,而一份保险,却能解决孩子面临的一些实际问题,比如教育费用的短缺、婚嫁及创业时的资金缺口等。

  保险利益:

  从投保之日起至70周岁,王先生的孩子能够得到稳定持续的回报,而且所领取的所有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是按照人的成长和生命规律持续、稳定地返还,这种方式比较贴近人生各阶段的生活需求,能为王先生的孩子提供稳定持续的保障,并且能够在较长时间内起到抵御通货膨胀的作用。具体保险利益包括:

  (1)生存保险金

  自投保之日起,每两年可得到一笔生存保险金,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10%”,即10000元+累积年度分红10%;保险期间内累计返还35次,共计350000元+分红利益。

  (2)满期保险金

  70周岁时可领取满期保险金,金额为“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即346000元+累积分红+终了红利。

  (3)累积生息账户

  生存保险金自动进入累积生息账户,以“月复利”方式累积,实现资金的“二次增值”。

  (4)身故保险金

  若不幸身故,新华保险将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105%+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5)保费豁免

  王先生60周岁前且交费期内,若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可豁免续期保费,王先生的孩子继续享受保险利益。

  (6)养老年金转换

  保单期满后,可以申请将满期保险金的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养老年金,让晚年生活更惬意。


  案例二:呵护家庭幸福:挑种保险给丈夫

  李女士想在结婚纪念日买一份保险送给丈夫张先生(30周岁)作礼物。

  需求分析:张先生,作为家庭经济支柱,承担着保障家人生活幸福的责任。因此,在选择保险时,应重点考虑涵盖意外、健康风险和财富缩水风险的产品。

  保险利益:

  “吉祥如意”理财保障计划可帮助张先生规避最为担心的健康和意外风险而造成的财务损失,并借助保额分红机制使资金增值。具体保险利益包括:

  (1)满期领取

  张先生,生存至50周岁,可领取主险基本保额10万元+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终了红利;

  (2)生命保障

  若合同生效一年内,张先生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可按主险所交保费的110%领取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即4810元×110%=5291元;

  若张先生因意外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受益人可领取主险(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累积红利保险金额)×2+终了红利;

  (上述两项保险利益其中一项发生给付后,主险、附加险合同终止。)

  (3)保费豁免

  若李女士于交费期内因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投保人须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则免交主险续期保费,张先生继续享有相应保障;

  (4)重大疾病保障

  若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张先生初次罹患附加险所列的32种重疾之一,可按附加险保险金额的10%与附加险保费之和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即10万元×10%+530元=10530元;

  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张先生初次发生附加险所列的32种重疾之一,可领取附加险保险金额10万元,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风险提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两款产品采用增额红利方式进行分红。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或保险期间届满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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