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过车险,换家保险公司,便可便宜打折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2011年1月1日起,广东车险信息集中平台将正式投入试运行,无论车主曾经在广东省内哪家公司投保,都会有相关的理赔记录在案,无法通过转换保险公司享受无赔款费率下浮优待。机动车主如果一年内出险5次以上,可能被所有保险公司拒保。
记者从广东省保监会了解到,这套车险信息集中平台是集交强险、商业承保险、理赔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目前仅满足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的基本功能,投入使用后,广东机动车辆交强险和商业车险所有承保、理赔信息将纳入平台管理,实行全行业数据共享。通过平台统一行业的承保规则,由平台计算车险费率浮动因子,并反馈保险公司,各公司不能更改。也就是说,同一车主在广东省内任何一家财产保险公司购买车险,获得的优惠条件完全一致。车主在续保时转换保险公司投保,新承保公司自动获得投保人以前年度在其他保险公司的理赔情况,优惠费率只和出险次数挂钩,真正体现“高风险车辆高费率,低风险车辆低费率”原则。
在新的平台下,无论车主曾在哪个保险公司投保,都会有相关的理赔记录在案。如果保险消费者在上年度投保的交强险、商业车险保险期间没有发生已结案的赔款记录,则当年在广东的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投保时,均可享受无赔款费率下浮优待,但对于上一年理赔次数较多的高风险客户,会上浮费率。机动车主如果一年内出险5次以上,不但不可以通过转换公司换取保险优惠,甚至有可能被所有保险公司拒保。
此外,车险信息平台对套牌车、“碰瓷”车等具有良好的识别功能,保险公司在办理承保业务时,平台系统会对重复投保发出提示,可以打击车险假保单、假赔等保险欺诈行为。
据广东省保监会透露,在系统试运行半年以后,平台将对车主开放。车主可以通过平台的公众查询功能,掌握自己车辆的承保、出险和理赔情况,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套牌车等投保车辆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