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可多拿10%投资股市

沃保整理
2010-12-31 10: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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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市场称之为养老保障体系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最近又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记者获悉,自上周开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企业年金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对2004年颁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即23号令)的重新修订。其中,对于投资范围的修订内容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多数市场分析认为,此次修订之后,无疑增加了年金的投资灵活度。 修订后有三大看点目前我国养老制度的设计包括

    被市场称之为养老保障体系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最近又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记者获悉,自上周开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企业年金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对2004年颁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即23号令)的重新修订。其中,对于投资范围的修订内容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多数市场分析认为,此次修订之后,无疑增加了年金的投资灵活度。

    修订后有三大看点

  目前我国养老制度的设计包括三大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即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根据现行的2004年颁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23号),具体投资要求为: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50%;流动性产品的投资比例不低于20%;投资权益类产品(包括投资性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等)的投资比例不高于30%,其中股票的投资比例不高于20%。

  据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已开始就《企业年金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后的草案有三大看点:

  首先,提高了企业年金基金固定收益类投资比例上限,由原来不高于50%改为不高于95%;

  其次,修订稿降低了流动性投资比例下限,由原来不低于20%改为不低于5%;

  第三,修订稿虽然对现行的权益类投资比例的上限(30%)未作调整,但取消了其中对股票投资比例上限为20%的限制。

  除此之外,草案还明确,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应当有一个受托人、一个账户管理人和一个托管人,其中受托人与托管人、受托人与投资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

  解读1投资更趋向灵活

  2004年起,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20号令、23号令等一系列企业年金制度建设的法律法规,用法律制度的形式规定了企业年金的市场化运作方式。2006年6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复了我国的001号企业年金计划即联想集团企业年金计划,联想集团企业年金计划的正式投资运营,标志着我国企业年金市场化运作的真正开始。

  根据数据显示,经过了6年的发展,目前国内企业年金资产管理规模近3000亿元,年增速超过15%。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基金经理曾刚表示,有关部门在此时修订相关内容意义重大。企业年金经过了6年的发展,现行法规已经远不能适应市场的发展和壮大。

  与现行的法规相比,新修订的内容最大的特点就是对于企业年金的投资更趋向于灵活,这样更符合市场化的发展模式。现行法规对于投资上的规定过于死板,限制太多的结果则导致市场在上升过程中也会丧失很多机会,而修订之后,明显给投资管理人更大的发挥空间,更能发挥各自的长处,根据市场来自由灵活地调整投资比例。例如,修订稿取消了其中对股票投资比例上限为20%的限制。

  解读2安全稳健仍是重点

  作为职工的“养命钱”,无论是现行法规,还是正在征求意见阶段的《企业年金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无不体现出对企业年金投资运作安全性的重视。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教授认为,目前企业年金的主体基本都集中在一些垄断性的企业和央企公司,还没有全面发展开来。但从自身来讲,作为职工的“养命钱”,首要强调的就是资金的安全性。这一点尤为重要。而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当中对安全性的限定,绝对是整个修订稿当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主要表现在提高了企业年金基金固定收益类投资比例上限,由原来不高于50%改为不高于95%。众所周知的是,相对于权益类的投资产品,固定类产品无疑更具有安全性,此项修订主要是为企业年金的风险控制、规避投资风险、提高收益保障下了工夫,从投资管理人的角度分析,给予了更宽松便利的投资组合选择。

  总体来看,在高通胀、存款实际利率为负的市场局面下,减少流动性投资比例及增加固定收益类投资比例,无疑可以增加长期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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