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越秀区的简女士收到保险公司寄来的“生存金领取通知书”,她在2003年为自己购买了一款分红型终身寿险,保额为十万元,根据条款规定,每三年返还保额8%的保险金,即八千元。
据记者从沃保网保险专家处了解,像简女士这样需要到保险公司领取生存金的客户已越来越多。同时,因为种种原因,大量到期应当领取的返还金却依然在苦苦等候“主人”。
资料变更要通知保险公司
生存保险金,是指投保人生存到保险合同约定的日期后,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向保单受益人支付的金额。
当前,分红险、万能险、年金险等寿险产品大多具有返还功能,产品到某一时期,可给付教育金、养老金或者满期金等。
为什么出现生存保险金无人认领的局面?沃保网优秀保险代理人表示,一方面是部分客户不知道有生存金可以领取。另一方面,投保人所留地址不够详细或不通邮,或者投保人的地址与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但并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也会导致险企无法联系投保人。此外,还有部分投保人身在外地或其他原因,暂时不方便领取。
未领取生存金可累积生息
投保人通常可以通过三种方式领取生存金。一是办理生存金转账授权业务,以银行转账方式领取生存金。同时,可办理生存金抵交保费授权业务,授权成功后所产生的生存金可用于抵交续期保费。此外,还可以办理生存金累积生息业务,生存金可留存于公司参与计算,每年根据约定的一定利率获得复利收益。对从未办理领取手续的保单,保险公司直接给予累积生息。
温馨提示
生存金的领取资格人为保单的生存受益人。受益人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及银行存折到保险公司柜台填写申请书,通常在核准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完成生存金的划转。
假使生存受益人为未成年的孩子,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领取。而在办理银行转账时,存折的名字一定是孩子本人。
领取时生存金应按照条款所规定的“保单周年日”领取,而不是受益人的生日。
投保人在发生地址、电话等资料变动时,需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可以联系自己的保险代理人或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今后所有生存金领取均需通过银行转账完成。因此投保人账户未来假使发生变更,也应该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险企:每年过亿生存金无人领
记者昨天从中国平安广东分公司获悉,该公司从2000年以来累计送出27.32亿元生存保险金,但当前依然有超过1.2亿生存金无人领取。省内多家寿险公司均有不同程度的生存保险金满期未领取的情况。
平安方面告诉记者,当前该公司需领取生存金的保单主要有上世纪90年代开发的《少儿终身平安幸福险》、《平安长寿保险》、《平安鸿利保险》、《平安福寿两全保险》等,当时预定利率较高,返还额度也相对较高。今年以来,平均每张保单的返还额为3700多元,最高的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