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近日,福建漳州中华财险公司拒赔了一起“冒名顶替”的肇事案。
11月1日,福建漳州中华财险公司承保的闽E3998X号轿车,由庄某驾驶在福建省龙海市角美上房路段(福昆线299KM)与车辆交会时,避险不当,碰撞到中铁十六局厦漳高速公路交通设施,致限高门架、爆闪灯等交通设施损坏及本车车损的交通事故。
早晨6时54分,漳州中华财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出查勘人员赶到现场,经现场勘察,并询问事故周边群众,得知事故发生几个小时后才报案,由此漳州中华财险公司查勘人员判断该肇事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对此,漳州中华财险公司查勘人员及时把这一重要信息反馈给交警部门,并配合交警做好现场勘察取证,掌握第一手资料。在充分的证据面前,肇事司机吴某道出了事件的真相:11月1日凌晨3时,庄某酒后无证驾驶闽E3998X号车肇事,为逃避责任,找他冒充顶替驾驶人。据此,漳州中华财险公司对这起肇事案予以拒赔,为公司挽回损失13259元(其中交通设施损失6568元、本车损失669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