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网友问:今年5月,我在某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险。7月份感到身体不舒服,到医院确诊患乳腺癌,住院就医需要医疗费数万元。治疗结束后,我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核保后,以保险事故发生在“观察期”为由拒绝理赔。请问这是为什么?
解答:“观察期”,也称“等待期”,指保险公司在审核被保险人各项资料,接受投保、订立保险合同后,还要经过一个合理期限,才对约定的保险事故受理理赔。重大疾病保险和疾病医疗保险都有观察期,各保险公司针对不同种类的重大疾病保险和疾病医疗保险对观察期的规定有所不同。重大疾病保险的观察期一般为90日(从保单生效的次日起算),疾病医疗保险的观察期一般为30日(从保单生效的次日起算),个别保险险种观察期也有更长一些的,具体视保单的约定而定。
对于张女士这个案例,由于保险条款中确实有写着“保险责任从观察期结束之日起开始,如果保险事故是在观察期内发生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因此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值得注意的事,对于一些保险期间为一年并且保证续保的健康险产品,保险观察期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在消费者续保之后,则不再另设保险观察期。也就是说,即便被保险人在续保后的第二天就发生保险事故,也是可以获得保险金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