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保监会中介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互联网络保险业务监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规定》),首次设置了网络保险业务的市场准入标准,包括达到一定内控和技术条件的保险公司、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辖区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以及仅限于银行这类特殊的兼业代理机构等三类公司才可开展网络保险业务。
过去各家公司均可开展网销业务,但如果《暂行规定》最终实施,则意味着并非所有保险主体都具备开展该业务的资格。记者昨日询问了多家保险公司内部人士,均表示尚未接到该《暂行规定》。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监管机构确实有意收紧网销准入资格,未来可能向具备资格的保险公司或中介机构发放网销牌照。与此同时,通过网络销售的产品也会做出调整,将推出专门的网销产品,而不是像现在直接把传统保险产品放在网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