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案例1:阿文,25岁,上月不幸在一次车祸中身亡。
他半年前在一家公司投保了养老型保险3份,缴费期为10年,每份保费1000元,保额1.4万元,已经缴费3000元。
出险后他母亲向保险公司索赔,按合同约定,公司赔付保险金额和所交保险费之和,一共才1.7万元。
分析:年轻人应先买意外险
阿文的母亲感到很不解,买了三份保险,才赔了1.7万元。对此,中意人寿中山营销服务部运作部主管蔡仁军表示,买保险要讲究合理安排和搭配,阿文明显是“买错险种”。
蔡仁军认为,阿文应该先买意外伤害险、定期寿险、重疾险。同样花费3000元,他可以投保:10万元的意外伤害,每年交,保费190元/年;10万元的定期寿险,30年交,保费265元/年;7.7万元的重疾险,20年交,保费2545元/年。保费同样是3000元/年,如果发生车祸身故,按照上述保险计划,阿文的家人可以拿到27.7万元,而非区区1.7万元。
专家指出,阿文还很年轻,不是不可以投保养老险,而是应该先买足意外险、定期寿险和重疾险,然后再考虑投保养老险。此外,有市民认为买保险是有钱人的事,其实一些意外险和定期寿险的费用并不高,如投保某些保额为10万元的意外险和定期寿险,年缴保费还不到500元。
案例2:张太太反映,去年年底她先生因肝癌去世,留下4岁的儿子,但张太太却无力再续交儿子的保费,不得不办理退保手续。张太太说当初想让先生给自己投保,但他坚持要先给儿子买,认为自己身体好没必要。结果去年张先生患病不仅花掉家里的10万元存款,还欠了亲戚20多万元,这保险“一点也不保险”。
分析: 买保险先大人后小孩
蔡仁军表示,在其从业经历中,这类案例并不少见,张先生弄错了投保顺序结果导致保险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专家表示,投保时,选购产品种类要讲顺序,一家人中谁先投保也要讲究顺序。通常来说应遵循以下原则:大人先买,小孩后买;家庭经济支柱先买,收入较少者后买。
如果张先生用这3500元为自己投保可以选择:保额10万元意外伤害险,每年缴,保费190元/年;保额10万元定期寿险,20年缴,保费244元/年;保额9.3万元重大疾病保险,20年缴,保费3066元/年。同样是每年交3500元,如罹患重大疾病身故,他的家人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19.3万元的赔付。
专家同时提醒市民,如果张先生在为小孩投保时附加身故豁免保费保险,每年只需多交42.4元保险,一旦自己不幸身故,小孩的保险费就可以豁免,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实现“双保险”,这是比较适当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