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工商时报》报道,台湾当局金融管理机构正研议开放台湾保险业投资大陆不动产。
报道称,“台湾保险局”由组长层级直接与业者共同研讨,订定投资大陆不动产相关管理机制。根据台湾当局金融管理机构提出的相关规定,台湾保险公司可以投资自用的大陆房地产,投资额上限为寿险业海外投资金额5%或公司净值10%。据初步估算,投资金额为250亿元到300亿台币,约合人民币53亿元到64亿元。上述规定可能在8月底、9月初由台湾当局金融管理机构公布。
“台湾寿险公会”称,大陆不动产在快速增值,准许投资自用不动产可降低经营成本。寿险公会举例指出,寿险业者在大陆设点,如“国泰人寿”已投入装潢费用、设置机房等,但2到3年租约一到期,屋主马上涨租金60%以上,让“国寿”经营成本无法控制,若能让“国寿”在大陆购置自有大楼,就不用年年受租金涨价之苦。
台湾当局金融管理机构拟研准许投资大陆房地产或与与 “台湾寿险公会”的积极争取相关。今年5月份,台寿险公会集合台湾主要寿险公司力量,争取台湾当局开放保险资金投资大陆有价证券及不动产。据透露,其具体内容即为对已在大陆设立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的保险业,可在净值10%的范围内,购买自用的大陆不动产;开放保险业对台湾以外投资额度10%,可投资大陆有价证券。
关于开放大陆有价证券投资的相关规定可能最快也将在8月底出台。8月4日,台湾当局金融管理机构相关管理办法修正草案中表示,将在8月底计划放宽规定,允许台湾保险商投资于大陆证券市场,包括股票、公司债券、政府债券、IPO、上市交易基金以及以投资为目的的人民币存款。根据上述修正草案,投资大陆股市的资金占保险公司台湾以外投资组合比例不能超过10%,其中投资国债上限为台湾以外投资额度的5%,单一公司的股票、公司债上限为台湾以外投资额度1%。
根据数据显示,台湾保险公司的资产总和为11万亿台币,平均台湾外投资额度35%。按10%计算,将有3000多亿左右新台币,折合人民币约600多亿元可以注入大陆股市及债市。
“台湾寻求放开自用房地产投资和ECFA的签署有关,随着放开台险资大陆投资,相关投资领域也会逐渐放开”,保险分析师指出。6月29日,《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