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要买合适的,这非常重要。就像买衣服,如果衣服不合身,能穿的舒服不。
总体而言,购买保险还得由投保人自己做主,在那些真正为客户利益着想的代理人的指导下,度身定“购”最合身的保险产品。
遗憾的是,现实中有个别代理人为达到完成指标,增加收入目的,往往使用障眼法令消费者无法对所购产品做主,既损害投保人利益,也影响保险业形象。
隐瞒事实导消费
卢先生在外地做生意,年前经某保险公司当地分公司代理人韦某推销,投保了一份万能险及住院附加险。投保前,卢先生一再咨询今后如果自己回乡,能否把保单也迁移回老家,韦某坚称可以,并称卢先生几个同乡也曾投保,现都随人迁回老家了。保单生效后,保险公司总部电话回访,卢先生又问此事,才知分公司刚成立不久,根本无法迁移保单。再联系韦某,后者竟称当地的事由分公司说了算,总部不了解分公司的"流程"。
点评:显然,这位代理人的解释相当的“牛”,为推销保险,一不惜谎称投保人的老乡都曾投保,且已顺利“过渡”;二不惜擅自“做大做强”,自认分公司“大”过总部。如此行为,几与行骗无异。须知消费者在外地投保并缴费,若日后住回老家,保单却不能随之迁移,一旦遇到理赔或其他权益维护,岂非每次都要去投保所在地办理手续?该代理人使用隐瞒事实的手段,达到让投保人购买保险目的,难免让消费者将之与"骗子"划上等号。
擅自更改产品期限
去年2月,陆先生经某人寿保险公司代理人胡某推荐,给儿子投保一份终身寿险,双方签字确认条款及保额,陆先生在银行开户并存了保费。但时隔一个月不见回执,他询问胡某,后者才说保监会规定未成年人保额不能大于20万元,由于她帮陆先生投的保额太大,公司没同意。陆先生表示办不下就算了,把钱退还就行,但胡某说再争取一下。3月末,胡某提出可通过更改一点保单内容来降低保额,使之生效。陆先生出于信任就同意了。但数日后,当他收到保险合同,才发现交费期限从10年变成了终身缴,同时还隐瞒了保险公司已收取的初始费用和风险费用,变成公司只收取每月账户管理费。更改了如此多要点,陆先生当然不满,提出了退保申请。
点评:无疑,陆先生的事例中,主要责任还是在代理人身上。显然,胡某好不容易谈妥生意,且客户已经开户存款,又怎甘心见煮熟的鸭子飞走,于是想出更改保单内容的馊主意。然而,这貌似为客户着想的点子,到头来却变成擅自更改期限及隐瞒收费要点,将保单变成坑害投保人利益的"陷阱",引发纠纷当属必然。
其实,上述投诉案例乃沧海一粟。一方面,保险公司经营的是商业保险,业务初期阶段,只有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才能生存。另一方面,代理人的收入由其承揽的业务量决定,为此必须大力拓展市场。由此,为达到考核标准,部分代理人会千方百计“动脑筋”,从而导致误导、售后服务差等现象,使怀揣银两的消费者,一旦误入圈套,就很难再走出去。要改变这一状况,保险公司完善对其代理人不良行为的约束机制是关键。有关方面也应积极推动代理人展业时固守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