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是美国经济第一大州,2007年GDP为1.8万亿美元,占美国国内总产值的13%,约是印度的两倍。加州也是美国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1994年1月,加州发生美国历史上损失最严重的北岭地震,震级达里氏6.7级。地震之后,保险公司发现原先对地震风险的估计严重偏低,由于法律要求在加州销售房屋保单必须承保地震风险,于是纷纷严格限制或拒绝签发新的房屋保单。至1995年1月,加入这一限制或拒保行列的保险公司占到加州房屋保险市场的93%,这也间接导致了加州房地产市场的不景气。在此背景下,1996年加州立法决定成立加州地震局(CEA),专司地震保险业务。
加州地震局并不是政府机构,而是私有公办机构。加州地震局的资产来源于地震保险费、成员公司投入的资本金、借款、再保险摊回及资金运用收益。加州政府不负责向地震局提供资金,也不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加州地震局的董事会(Governing Board)由加州州长、州财长、州保险领导官员、众议院发言人、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主席组成,其中众议院发言人与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主席没有投票权。加州地震局机构精简、管理高效,2008年时成员仅有33人,管理费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超过保费收入的3%。目前加州地震局的资本金约为25亿美元、偿付能力超过80亿美元,是世界上最大的住宅地震保险机构之一。与加州地震局结盟的保险公司(目前共17家)在收取地震保险费用后,除去手续费外,全额划转至加州地震局。在地震发生后,保险公司负责承担具体赔付工作,并向加州地震局全额报账。
在加州,居民购买住宅地震保险,既可以选择通过地震局成员公司购买,也可以选择通过非成员公司购买。目前,通过成员公司销售的房屋保单约占市场份额的2/3。住宅地震保险的保险金额等于房屋保单的保险金额,保单列有分项限额,通常还有相当于保险金额的15%的免赔额。保费根据居住区域、建筑年限、建筑类型、楼层数量、投保金额等因素确定,例如,一份包含39.7万美元住宅保额、5000美元个人财产保额和1500美元用途损失保额的地震险保单,其年保费约为337美元。另外,为支付地震保险事业,加州法律规定,加州地震局无须缴纳联邦所得税(Federal Income Tax)等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