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重庆市的一篇报道指出,重庆市千余个煤矿中,仅1/3买了矿工意外险。煤矿企业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称矿工意外险)入渝近一年来,仅18个区县的300余个煤矿买了该险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为煤矿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市政府去年也发文规定,每位工亡职工的赔偿总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
华安财险去年12月在渝开卖矿工意外险,这是我市唯一针对煤矿安全事故的专用险种。截至目前,全市千余个煤矿中,仅18个区县的300多个投保了矿工意外险,受益矿工1万多人,累计风险保障为1.21亿元。据悉,截至今年10月31日,华安财险已赔出矿工意外险赔款319.38万元。
其他没有投保矿工意外险的煤矿,一般只给矿工买了国家的工伤保险,也有部分购买了其他商业险。万一发生安全事故,这类煤矿大部分无力承担政府规定的工亡补偿标准与工伤保险保障之间的差额,有的煤矿甚至要拍卖财产或经营权来支付工亡职工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