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当熊伟离开广州来到北京工作时,他不得不把已经交了三年多的“五险一金”账户封存在了广州。原公司的HR告诉熊伟,由于政策因素,他只能在北京新开一个账户重新交纳社保。这让熊伟颇有“人在江湖漂,怎能不挨刀”的感慨。
有熊伟这样经历的人实在是数不胜数。当人们的迁徙变得更加便捷,当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已成为现实时,“五险一金”却仍然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受属地限制不能流动。
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中国从1998年正式建立起社会保险制度以来,“五险一金”转移困难一直是人们自由流动就业的重要障碍。
所幸这种障碍正在逐步消除。从今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现“神州行”,7月1日开始,医疗保险关系亦可以跨省转移。
作为一个普通的劳动者,当我们要从一个城市漂到另外一个城市之时,应该如何妥善转移这些社保关系呢?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只需两步骤
养老保险是五项社会保险中最重要的险种,我国的养老保险实行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的“统账结合”的模式。在中国的大部分地区,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作为统筹基金,个人缴纳8%作为个人账户资金。
统筹基金采取现收现付制,即劳动年龄人口交的钱为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个人账户则是自己为未来养老存钱。
2009年12月底,政府出台了《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让养老保险转移实现了“全国漫游”,这解决了困扰养老保险制度十多年的无法转移之痛。
按照《暂行办法》,养老保险关系转接将采取“双转移”模式,其中个人部分全额转移,统筹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
即如果某员工每月交费基数是5000元,那么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统筹部分是1000元,个人交纳额为400元。转移时,他可以把社会统筹的60%(即600元)、个人账户的全额400元全部转移。
得知这个消息后,熊伟非常高兴,但他还担心两个问题:一是如果转移统筹基金的60%,会不会影响到未来养老的待遇,二是转移手续是否简单便捷。
就熊伟的第一个顾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力部”)解释:12%的转移比例最终达成了流出地流入地之间的利益平衡,不会影响到参保者的养老待遇水平。
同样,这次《暂行办法》也特别规定要简化参保者的办理手续,参保者个人所要做的只是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其他所有的后台工作均由新旧参保地的社会经办机构来完成。
参保者提交申请之后,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参保者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对于熊伟来说,他所要做的就是两件事: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广州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北京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此后,熊伟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熊伟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北京市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据记者了解,社保部门的审核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否合乎《暂行办法》的规定,比如男满50岁、女满40岁不能办理转移手续;二是转移者是否存在欠费,社保部门将在欠费缴清之后才能为参保者办理转移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暂行办法》所规定的便捷之处还在于,参保者跨省转移养老保险之时无论是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还是向新参保地提出申请,如果有单位的,均可以委托新旧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来进行操作,参保者只需填写书面申请即可。
医疗保险:账户的钱是小事 缴费年限是大事
至今,熊伟在广州医保个人账户中仍然有5000多元,身在北京的他既不能拿这些钱来看病吃药,也不能把它转到北京来填补其他支出,这让他略有些郁闷。
1月,人力部出台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将可据此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并划转个人账户资金,并于7月1日起实行。
基本医疗保险分为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交纳医疗保险基金,交纳比例全国各地有所不同,单位缴费一般在7%~9%之间,个人缴费全国大部分地区为2%左右。《暂行办法》规定,转移个人账户资金,不转移社会统筹资金。
其中,单位缴费的绝大部分进入统筹账户,主要用于住院费用的报销;单位缴费的剩余部分和个人缴费一起构成个人账户。目前除北京等极个别省市的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自由取现外,全国绝大部分地区个人账户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门诊和定点药店买药。
在像熊伟一样的绝大多数人看来,医疗保险转移主要就是转移个人账户的钱,但事实上,更重要的是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因为这关系到退休之后能否享受医疗待遇。
[ 参保者在流动就业时,医保关系也可以附在养老保险关系上一起进行转移,办理起来也会非常便捷]
人力部社会保险研究所研究员华迎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主要就是要将缴费年限累加起来,为退休之后享受医疗待遇作准备。
虽然全国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在很多地区都有必须累计缴费满25年才能退休之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这对于多次流动就业的人群来说不太容易,这也意味着在他最需要医疗服务的老年期间失去重要保障。
因此,在医疗保险转移当中,转个人账户的钱是小事,而累积缴费年限是大事。
就具体办理手续而言,医疗保险转移比养老更加简单。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
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参保者在流动就业时,医保关系也可以附在养老保险关系上一起进行转移,办理起来也会非常便捷。
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不能“全国漫游”
华迎放认为,在五项社会保险中,具有转移意义的只有养老、医疗和失业三个险种,工伤和生育都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同时,工伤和生育是两个不需要员工自己缴费的险种,如果在发生工伤和生育之时,单位并没有给员工交纳这两项社保,那么员工也就不能享受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进行支付,但这要根据单位的福利情况而定。
失业保险的费率是这样规定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之所以存在转移问题是因为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与领取失业待遇的时间密切关联。
1999年通过的《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据华迎放介绍,失业保险的跨省转移有过相关政策,但政策规定是只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而不转移失业保险基金,这实际上造成了失业保险转移在实际的不可操作性——新就业地由于只承担责任而没有资金补偿因此不愿意接收失业保险关系。
去年,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市签订了《长三角地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及待遇享受的合作协议》,开创了失业保险跨省市转移的先河。虽然这个文件仍然是只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而不转移失业保险基金,但劳动者失业后待遇享受不受影响。
熊伟打算7月1日以后去广州,把他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北京来。至于失业保险,他其实并不太关心。因为即使短期失业,他也肯定不会费尽周折地去领那每个月三五百元的补助。
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毕业后就在上海工作的刘明,在2008年决定从上海转战北京。他的年龄正好在需要考虑买房结婚的门槛上,谈了两年的女友也开始在一旁催促了。
但北京的房价跟上海一样高高在上,刘明想到了自己在上海户头上的几万元公积金,如果能马上取出来或者用来进行公积金贷款,正好能应个急。
但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如果是上海户口人员在外地买房,只能凭借购房发票在半年内一次性提取。此外,除了不能在买房前提取,还不能用来为外地的产权房进行贷款。
而刘明在毕业后就把户口落在了上海毕业就业指导中心,在法律概念上,老家在河南的刘明也成了“上海人”。
“早知道这样,还不如不要这个户口呢。”刘明称,如果没有上海的户口,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相比来说就方便得多。
对于刘明来说,想要尽快地提取公积金也有另外的办法,就是把户口迁出上海,但他也不想这么做,“上海毕竟是个大城市,以后没准还会回来。”
刘明只好将上海的公积金账户封存,转在北京缴纳。“这样做起码有两个好处,一是以后在北京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二来北京的缴纳比例比上海要高,虽然自己要多交一部分钱,但单位同样也要多交啊。”
限制公积金随意使用的城市并非只有上海。北京也规定,异地购房不能申请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和上海类似,如果在外地买房可以一次性提取。
公积金使用政策较宽的是广州。2009年4月,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等八市签署八城市公积金异地互贷协议。按照协议,从去年5月1日开始,在这八个城市缴存公积金者,只要符合条件,就可在任一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在提取问题上,广州跟上海、北京类似,也规定如果在外地买房可以经过相关手续后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