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6月13日在参加汇丰-清华“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项目”成果研讨会时表示,下一步,农村金融的发展要着力于两个方面:
第一是农业保险;
第二是基础设施建设。
刘士余并且肯定了保险业近几年在服务“三农”方面的努力。他表示,保险业在服务“三农”方面已取得了相当多的经验,从政策层面来讲,发展“三农”保险是打造一个相对完整的、具备可持续能力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一部分。
刘士余指出,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与国外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发展农业保险有利于提高农村借贷市场的信誉。他说,目前很多地区以村为单位在搞农村资金互助会,但是受规模的限制,一个村可能最多只能筹集到30多万元,每人只能得到1000元左右用于购买化肥与农药。如果遇上一点灾难,农民的粮食绝收了,互助会的几十万元资金就收不回来。如果是大面积的飓风等灾害,没有农业保险发挥功能的话,小额贷款组织、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服务将荡然无存。“再要贷款的时候,这些机构就害怕了。”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李子奈教授在会上也表示,农村金融供给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供给不足,资金短缺是主要原因。我国农村金融供给问题具体表现在政策性金融力度不大,合作金融难以满足农户中小企业的需求,民间金融活跃加大了农民的风险,保险的缺失加剧了农村金融供给的紧张。
刘士余强调,农村的金融产品应当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不能搞得太复杂。
对于农村金融的创新,刘士余认为,最重要的是土地制度的创新。“倘若不从土地制度上做一些创新的话,农业的集约化经营、规模化经营与现代金融体系服务的冲突可能解决不了。”现阶段农村金融的创新离不开县域经济的定位,离不开包括所有耕地承包权在内的资源配置相关的一些制度上的安排。就是这些制度创新,才能带来农村的金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