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两全保险是一种兼具“生存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的寿险产品,其核心在于“生死两全”——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可获生存金;若身故或全残,则赔付身故保险金。然而,基础型两全保险通常不直接包含疾病保障,疾病赔付需通过附加险(如重大疾病险、轻症险)实现。
近年来,部分保险公司推出“综合型两全保险”,将重疾保障纳入主险条款。例如,某热销产品约定:若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确诊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28种高发重疾,可提前获得保额50%的赔付,且不影响生存金领取。此类产品虽扩大了保障范围,但病种覆盖仍有限,罕见病或特定治疗方式(如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可能不在保障之列。
常见覆盖病种

典型限制条款
明确需求优先级
若以疾病保障为核心目的,纯消费型重疾险(保费低、保额高)可能更具性价比;若兼顾储蓄与保障,可选择“两全 + 重疾”组合,但需对比总保费与预期收益。
细读条款与除外责任
重点关注:
动态调整保障方案
随着家庭结构、收入变化,可阶段性补充医疗险、特定疾病险。例如,40岁后增加心脑血管专项保障,以弥补两全保险病种覆盖的不足。
部分消费者误认为“两全保险既能返本又能保病”,实则存在两大认知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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