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规定,社保补缴需严格区分单位原因和个人原因导致的断缴。若因用人单位漏缴、错缴等客观因素造成断缴超三个月,单位可通过社保系统申请零星补缴;但若因离职、换工作等个人主观原因导致断缴,则无法办理补缴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7月更新的补缴政策特别强调:断缴超过三个月只能通过“零星申报”渠道办理,且需提供完整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这与三个月内断缴可批量处理的操作形成明显差异,凸显了长期断缴补办的复杂性和严格审核标准。
当用人单位因未及时申报增员、系统操作失误或资金周转问题导致断缴时,需承担补缴责任。此类补缴需提交以下材料:
北京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断缴三个月内,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但需全额承担单位和个人应缴费用(含滞纳金)。非京籍灵活就业人员则需通过单位挂靠方式补缴。
在购房、购车、子女入学等资格审核中,若因断缴影响连续缴费年限认定,可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要求单位补缴。典型案例包括:
补缴金额=补缴基数×缴费比例×滞纳金系数
其中:

重要提醒:非京籍人员个人补缴通道已于2023年关闭,任何中介声称的“个人代缴”均属违规操作。2024年已查处多起伪造劳动关系补缴案件,相关人员被列入社保失信名单。
补缴记录在工作居住证办理、积分落户等场景中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例如:
未在断缴60日内完成补缴申请的,可能面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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