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当企业倒闭后,员工社保可通过以下三种主要方式处理:
1. 转为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企业破产后未及时就业的员工可申请以灵活就业身份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此方式需个人承担全部费用(包括原单位缴纳部分),缴费基数可参照当地社平工资的60%-300%自主选择。优势在于能保持社保连续性,避免断缴影响未来养老金核算和医保报销。但需注意,灵活就业缴费需本人主动申请,或由破产清算组在清算终结时统一办理。
2. 重新就业后由新单位续缴
找到新工作后,员工需向新单位提供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社保转移凭证。新单位将在入职30日内办理社保增员手续,并承担单位应缴部分的社保费用。此方式个人负担较轻,但需注意:若新旧单位社保缴纳地不同,需办理跨地区转移接续手续,避免重复缴费或账户分割。
3. 申领失业保险期间享受医保代缴
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者(即累计缴费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已办理失业登记),可领取最长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失业保险基金将自动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无需额外操作。
企业倒闭后,员工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失业金领取资格:
申领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1. 社保欠费优先清偿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后,应优先偿付职工社保欠费(包括单位欠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部分)。若企业未依法补缴,员工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3. 工资与赔偿追讨
员工可在破产清算阶段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如需更多帮助,请点击【免费获取方案】,我们的专业顾问将为您提供一对一社保衔接方案定制、失业金申领代办及法律维权支持,助力您在职场过渡期稳保权益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