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最新江西工伤赔偿标准
2025年江西省工伤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江西省相关规定确定,具体如下:
一般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日人均消费支出额的40%确定,2025年的执行标准为32元/天,以实际住院天数计算。
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康复治疗费: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予以报销。
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劳动者住院期间单位未派人护理的需按照江西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标准赔偿,2024年工伤护理费为181.7元/天。
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
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五级伤残为70%,六级伤残为60%。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在江西省,十级工伤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已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社保局按照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赔偿5个月;未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单位按照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标准赔偿5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无论是否购买工伤保险,均由单位按照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标准赔偿6个月工资。
工亡赔偿项目及标准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25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4188×20=1083760元。
2025最新江西工伤赔偿流程
工伤认定
申请主体及时限
单位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职工方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交材料: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受理与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时机: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主体: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提交材料: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鉴定期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申请赔偿
协商赔偿: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可以协商赔偿事宜。
提交材料:一般需提交工伤认定通知书、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医疗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银行卡复印件、病历记录、医疗费用票据等。
审核与支付: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单位按照工伤赔偿标准支付相关费用,单位不支付的,工伤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的不予受理决定或工伤认定决定不服,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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