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1.领取条件:失业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2.领取标准: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以上的,最长可领取24个月。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3.申请流程:
·失业人员需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社保经办机构备案。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北京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①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24元;
②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51元;
③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78元;
④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205元;
⑤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233元;
⑥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124元发放。
北京市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几个月?
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的月数取决于个人的累计缴费时间。
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北京市失业保险金申领途径:
失业人员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申请失业保险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平台:通过http://rsj.beijing.gov.cn进行在线申请;
“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关注后,在“微服务”菜单下选择个人办理;
“北京人社”APP:下载并安装应用,在首页找到相关服务入口。
以上来源于互联网,具体以当地官方文件为准,详情可咨询当地社保局电话:当地电话区号+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