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多地纷纷出台了一系列住房公积金的新政,旨在进一步优化公积金的使用体验,提高居民的居住质量。这些新政策不仅简化了公积金的提取流程,还对房屋套数认定和缴存条件进行了调整,为广大职工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近期,多地出台新一轮公积金新政,政策内容较为新颖。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仅在最近一周内就有广州、湖北咸宁、广东韶关、广西柳州、山西忻州、哈尔滨等地对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如:
1、深圳:拟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至220万元
2024年11月11日,深圳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和《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两项文件征求意见稿,拟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加大对缴存职工的利息补贴力度。
虽然该《规定》还在征求意见中,但是其中重点,大家仍需关注:
1)职工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2)家庭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
3)为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支持政策,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贷款补充规定》明确,三类购房情形最高额度可以上浮一定比例,即:
·购买首套住房可以上浮40%;
·多子女家庭购房可以上浮40%;
·购买深圳保障性住房可以上浮20%。
若职工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上浮比例还可以累加。例如:
·多子女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最高额度可以上浮60%;
·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高额度可以上浮80%;
若同时满足以上三种上浮情形,最高额度则可以上浮100%,即职工个人申请最高可贷120万元,家庭共同申请最高可贷220万元。
同时,值得关注的是,《利息补贴通知》拟提高利息补贴标准:
·对于累计缴存一年以上(含一年)五年以下的职工,补贴标准将由历年结息总额的5%提高至10%;
·对于累计缴存五年以上(含五年)十年以下的职工,补贴标准将由历年结息总额的8%提高至15%;
·对于累计缴存十年以上(含十年)的职工,补贴标准由历年结息总额的12%提高至20%。
当前两项文件征求意见稿已发布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意见。
2、天津:取消各方面住房限制性措施
日前,天津市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的通知》,该《通知》从印发之日(2024年10月14日)起实施。《通知》中明确:
·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
取消天津市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买、转让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限实施指导。取消天津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降低首付款比例
对于在天津市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在诸多房地产政策工具中,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是今年各地优化调整的重点之一。根据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国陆续发布公积金优化政策约400条,优化方向主要为降低首套、二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等。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梁斯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积金政策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满足居民住房需求,缓解居民购房压力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近年来,公积金政策作为房地产市场的托底性制度安排,是满足居民基本住房需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谈及未来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空间,梁斯表示,公积金首付比例、最高贷款额度限制及在提取、利率等方面的要求,不同城市也可根据各地发展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调整。特别是考虑到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积极信号,应持续巩固政策效果,多措并举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健运行,助力稳定经济发展大盘。
在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看来,未来,公积金政策或更多与支持多孩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相结合,并加大力度。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积金可以在城中村改造方面提供支持,更好地促进城中村改造的住房安置。
注:以上信息来源于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