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保险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主要看它的购买时间,如果是结婚之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是属于共同财产。因为保险合同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不可能跟其他财产那样进行简单的分割,根据其特性,一般可以采取如下几种方法进行分割,比较可行:
1. 维持合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属于同一人的,可以继续维持合同原样,由保单持有人(投保人)按现金价值的一半作价补偿对方。
2.变更投保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可以变更投保人,由变更后的投人(原被保险人)支付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补偿给对方,使保单继续有效。
3.退保。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将保单退保,以退保后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但损失较大,一般不作建议。
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子女的财产父母无权分割。
为子女购买的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无权分割。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原则进行分割,但是不能处分子女的财产。
离婚时一方买的保险怎么分割,需要看其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婚前购买的保险:如果已经在婚前缴纳完毕所有的保费,那么一般会认定该保险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不过保险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
而如果是婚前购买的保险,但婚前未缴纳完毕所有的保费,有一部分的保费是在婚后缴纳的,则需要先将保险价值分为婚前和婚后两部分,婚前部分作为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婚后部分若有证据证明是用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缴费的,则也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但若婚后部分的保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那么在离婚时可以主张进行分割,一般是分割现金价值。若无法明确婚后保险价值,那么可能会按照婚前、婚后保费支付的比例,对保险进行分割。
2.婚后购买的保险: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有三种情况:
(1)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一人,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那么应当以离婚时间作为节点,向另一方支付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若选择退保,那么应当平分保险公司退还的现金价值;
(2)若投保人、被保险人分别为夫妻双方,那么投保人可以选择是否继续投保,离婚时也可以协商变更投保人,变更后再分割保单现金价值。若无法协商,则可以选择退保,然后再分割保单现金价值;
(3)如果是夫妻为孩子购买的保险,那么保险的最终利益归属于未成年人子女,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如果是一方在离婚期间,未经另外一方同意,单独为子女购买保险,那么涉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已经支付的保费。
当然,离婚时具体按照什么比例分割财产,可由夫妻自行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