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10%,单位10%。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2023山东滨州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

计算公式为:缴纳费用 = 缴费基数 x 缴费比例
2023年9月1日滨州市全面启动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凡具有滨州市户籍或在滨州市长期居住、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滨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4年度滨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缴费标准:
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至1020元,其中政府补助640元,个人缴费380元。驻滨高校在校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170元。
执行居民医保分类资助参保政策:
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补贴;对低保对象给予个人缴费部分100%的补贴;脱贫攻坚过渡期内,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返贫致贫人口参照低保对象给予个人缴费部分90%的补贴,其余10%由个人负担;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个人缴费部分100%的补贴。
符合上述范围的新增人员及时联系所在街道(镇)相关部门。
新生儿出生即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但需要其监护人在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为新生儿办理参保缴费,方可报销相关费用。超过6个月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12个月的,执行普通居民医保政策。
缴费方式:
已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通过税务部门指定缴费渠道缴费。未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居民,需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后,方可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也可通过“滨州医保”微信公众号、“鲁医保”小程序办理参保登记。
滨州市医保局、滨州市税务局建议广大居民优先使用“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爱山东、支付宝等线上渠道缴费,也可通过银行柜台、办税服务厅、裕农通、农金通等线下渠道缴费。
以上内容来自互联网收集,仅供参考。滨州地区社保缴费基数请以当地官方文件为准,详情请咨询社保局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