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期的目的是为了延长保险保障的时间,避免因为年龄增长或健康状况变化而无法再次投保或者提高保费。
续期的条件和方式一般由保险合同规定,有些保险合同规定需要投保人提出申请,有些保险合同规定只要投保人按时交纳续期保费即可。
续期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另订新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和保险人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合同,根据当时的情况调整投保金额、保障内容、费率等。
按原条件订立“续保证明书”: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原合同基础上延长合同期限,不改变其他条款,只需签署一份续保证明书作为新合同的凭证。
将收取续期保费的“续保收据”作为续保的凭证:投保人只需按时交纳续期保费,不需要填写新的投保书或者签署其他文件,只需收到保险公司寄来的交费收据作为新合同的凭证,一切条件按原合同。
保险合同的续期条件:
保险合同的续期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保险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按时支付当期保险费。如果未按时支付续期保险费,保险公司会给出一个宽限期(一般为60天),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但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要从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
保险合同约定有续保选择权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续保申请,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交纳续期保费。如果未提出续保申请或未交纳续期保费,续期将不生效。
保险合同约定有自动续保条款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无需提出续保申请,只要按时交纳续期保费,续期即自动生效。如果未交纳续期保费,自动续期将不生效。
无论是否有续期选择权或自动续期条款,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申请复效时必须符合投保条件。如果不符合投保条件,复效将不生效。
保险合同续期交费宽限期:
保险合同的宽限期是指分期交纳保险费的保险合同中,如果投保人没有按时交纳续期保费,保险公司给出的一个允许欠交而不受处罚的规定期间。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然要承担责任,但是要从保险金中扣除所欠的保费。宽限期的长度一般由保险合同规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那么按照我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宽限期为60天。如果您在宽限期后仍未交纳续期保费,您的合同效力将中止或者减少保险金额。因此,为了避免失去保险保障,建议您尽量按时交纳续期保费。
保险合同什么情况下会影响续期:
保险合同什么情况下会影响续期,主要有以下几种:
投保人没有按时支付续期保险费的,保险公司会给出一个宽限期(一般为60天),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但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要从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
投保人在宽限期后仍未支付续期保险费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此时,投保人将失去部分或全部的保险保障。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合同期内发生了违约或违法行为,导致合同被提前解除或终止的,续期也将相应缩短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