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建设规划》)。
《建设规划》明确了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建设的原则和目标,通过建立全行业统一的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和职业培训标准、考核评价规范以及保险销售授权规则,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以行业自律的形式实施销售人员销售产品授权与销售能力等级相匹配的销售分级管理。
建立统一规范的销售能力资质分级标准
《建设规划》基本框架大致分为四方面,分别为建立统一规范的销售能力资质分级标准、建立统分结合的销售能力资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与销售能力资质对应的分级销售授权规则、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具体来看,根据销售人员职业活动内容,区分财产、人身保险专业方向,对其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提出综合性水平规范,形成全行业统一公认、共同执行的销售能力资质分级标准。原则上将销售能力资质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等级,第一、二、三等级仅为保险产品销售能力资质,第四等级为保险产品及相关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能力资质。
研究订立各级销售能力资质对应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考核评价规范;编制相应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基础题库及评价机构操作规范等;指导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依据规范和标准有序开展销售人员职业培训和考核评价工作。
遵循高能力销售人员多授权、低能力销售人员少授权的基本原则,确立按照保险产品复杂程度制定销售授权管理规则。引导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按照行业销售授权管理规则建立企业内部产品销售授权管理体系,综合考察销售人员从业诚信、销售能力资质、业务品质等情况进行保险产品销售授权管理。
与此同时,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和许可,组织建设“保险代理人”等职业技能标准,结合保险行业垂直管理特点推动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三步走:坚持统筹规划、分步推进
在实施步骤上,《建设规划》坚持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在充分考虑现有销售队伍和市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先易后难、渐进引导、分步实施三阶段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完成各项配套标准建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建设并发布销售能力资质分级标准、各级对应的培训考核评价规范和销售授权管理规则,建立销售人员销售能力资质等级相关信息采集机制。
第二阶段,完成先行先试与过渡安排。一方面,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以“先新人、后老人”基本思路引导支持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按照行业规范,在具备相应条件后先行开展能力资质分级工作,并与部分先行先试的地方行业协会进行衔接。另一方面,综合试点工作总体情况,探索建设行业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管理信息系统,将销售人员培训、测试、资质等级信息采集和发布等各项功能纳入行业统一信息平台。
与此同时,进一步修订调整相关标准,适时发布行业自律公约,指导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依据行业规范进入过渡期运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地方行业协会做好咨询解释工作,并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实施进展、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深入调研评估。
第三阶段,全面启动施行。该阶段将系统总结分析过渡期实施情况,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牵头修订完善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制度体系,建立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工作自律检查机制,推动行业持续、常态化开展各项工作。同步积极争取中国银保监会和国家人社部的政策支持和许可,推动将行业资质分级工作纳入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建立符合保险行业垂直管理特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模式。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表示,将坚持系统观念,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个人保险营销市场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做好全局性谋划,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建设,助力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