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东莞工伤保险最新规定:赔偿标准、范围、流程

沃保整理
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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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又称“莞城”,位于珠江口东岸,“广东四小虎”之首,号称“世界工厂”,一直拥有很大比例的务工人员,那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2022年东莞工伤保险最新规定:赔偿标准、范围、流程

东莞,又称“莞城”,位于珠江口东岸,“广东四小虎”之首,号称“世界工厂”,国际花园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篮球城市,广东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外贸口岸,是全国4个不设县的地级市之一。东莞是广东历史文化名城,有着1700多年的郡县史,距今1700多年前的三国时期建郡,是岭南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中国近代史的开篇地和改革开放的先行地。

一、2022年东莞市工伤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本人要求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伤残退休手续,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二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伤残津贴。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直至本人死亡,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伤残津贴每年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进行调整。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户籍从单位所在地迁回原籍的,其伤残津贴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给六个月的安家补助费。所需交通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等,由用人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五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四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补助金标准如下: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2022年东莞市工伤保险范围

1、在本单位生产区域内进行正常生产和工作,或从事单位领导临时指定、同意的工作;

2、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单位领导指派而从事对企业有益的工作或进行抢险救灾、维护社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3、经单位同意,从事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科学研究及试验、发明创造或技术改造;

4、驾驶员工作期间发生交通意外事故;

5、员工按正常路线上下班途中或出差外勤期间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遭受不可抗拒的意外伤害以及因意外事故失踪;

6、在本单位从事某种专业性工作引起职业病(符合国家卫生部公布的有关职业病规定),达到评残等级;

7、在执行本单位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中因突发病猝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8、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确认为因工致残旧伤复发;

9、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比照因工伤残或因工死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

三、2022年东莞市工伤保险流程

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可向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工伤补偿待遇。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参保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受理

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时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参保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参保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标准的,不予受理,出具《工伤保险待遇不予受理通知书》由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参保人。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交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一联参保人按要求补充材料。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批复。

5.决定

参保人符合法定资格、标准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通过,出具《工伤保险伤残待遇核定表》交参保人;参保人不符合法定资格、标准的,不予通过,出具《工伤保险待遇不予支付结果通知书》交参保人;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交参保人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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