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5周岁
保障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限期年交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前身故或全残,按已交保险费或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且在合同交费期满日前身故或全残的,按现金价值或已交保险费乘以下列附表所列比例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且在合同交费期满日后身故或全残的,按现金价值、有效保额、已交保险费乘以下列附表所列比例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附表:
高铁、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乘坐高铁期间或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民航客机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除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之外,还将按合同当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给付高铁、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给付的高铁、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保额复利递增:
安全确定,写入合同进可攻,退可守,攻守兼备,举例说明:30岁女年交10万5年交共计50万,假设第6年银行利息更高,可一次性取出来去挣更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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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稳健:
保额、现金价值等责任权益明确写进合同,在确定的时间获得确定的保障。且保障伴随终身,不受经济周期影响。
意外有保障:
除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之外,还将按合同当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给付高铁、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高铁、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保单可贷款:
可根据自身资金需要申请保单贷款,金额最高为当年度现金价值的80%
何先生30岁,为了安享晚年,为自己投保了《利安人寿鑫利来增额终身寿险》,保额1191100元,保障终身,缴费期20年,首年保费100000元。
何先生可获得保障如下:
·有效保额自1191100元起,每年3.5%复利递增;
·50岁前身故/全残保障不低于100%已交保费
·50岁后身故/全残保障不低于240万元;
·高铁、航空意外身故/全残额外保障100%有效保额。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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