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30天-70周岁
保障期限:5年
缴费期限:趸交
等待期:90天
保障内容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公司按以下两项中金保险公司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保险公司终止:
(1)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2)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保险公司的保险费总额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保险公司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对应系数:
40周岁及以下160%;
41-60周岁140%;
61周岁及以上120%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保险公司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公司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一次交费,攻守兼备
一次交费五年保障,年年红利分配。保险期届保险公司满,您将获得固定满期保险金。
身故满期,贴心呵护
身故最高获得160%已支付保费总额的身故保险保险公司金,满期生存给付基本保额。
资金安全,周转灵活
最高可贷保单现金价值的80%,资金周转灵活,保险公司有效缓解您的不时之需。
注:保单贷款服务项下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请详保险公司见贷款协议中的具体约定
年年分红,稳健增值
年年可分享公司专业经营成果,参与分红业务盈余保险公司分配。红利可留存公司红利账户,享受累积收益,实现稳健增值。
曾先生,35岁,有100000元闲保险公司置资金,结合财富管理与风险保保险公司障需求,选择了“鑫红利两全保保险公司险(分红型)100份,趸交保费100000元。
曾先生的保单利益如下:
1、满期保险金:5年保险期间届保险公司满,可领取109,300元满期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按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的160%给付。
3、红利: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总的来说,太平洋鑫红利两全保险,一次交费保障五年。每年分红,五年满期收益预期可达4.35%左右,头部险企业实力稳健,产品单设账户专门资产配置,独立分红策略更具竞争力。
综上所述,太平洋鑫红利两全保险分红型这款产品还可还可享有保单红利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满期给付+身故保障+分红增值”,是家庭财富管理首选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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