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简直就是向互联网保险行业扔了一枚重磅炸弹。
很多不符合新要求条件的保险都将下架,最受影响的是理财险,预计互联网上现有90%以上的产品都会受到影响。
《通知》要求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我们来看三个重点:
1、互联网保险范围及地域规定
2、哪些保险公司可以销售互联网保险
3、90%以上互联网储蓄险将下架
对线下保险有过接触的朋友都清楚,经常有所谓的“什么都保”的全能产品,这种是通过各种方式附加组合而成。
而互联网的产品,简直就是一股清流,90%的长期产品都是单独售卖,不会捆绑,非常简单。
这次明确了互联网能销售的产品范围:意外险、健康险、定期寿险、十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寿保险和普通型年金保险。
也就是说,万能险、分红险、投连险,都是不能在网上销售的。
互联网产品的名字需要包含“互联网”字样,便于我们识别网销产品。
同时,这次对互联网产品的地域放宽了限制,符合互联网保险销售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不开设分支机构开展互联网业务。
不过,针对服务性强的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医疗意外保险业务,需要有省级分公司或中介机构,目的是为了保证服务能力。
互联网保险是中小型保险公司弯道超车的重要渠道;
为了保障更好的服务体验,《通知》对此有了明确的规定,不好好提供服务的保司将失去这块蛋糕。
可销售互联网保险的保司需满足以下条件:
整体来看,这几条规则并不算特别严格。
整理了64家人身保险的保险公司的合规情况:
可以看到,只有少量的保险公司不符合条件,比如百年人寿、渤海人寿、前海人寿、华夏人寿等。
这些保司的互联网产品都将在12月31日前下架;特别是百年人寿,这几年在做互联网重疾险时,是比较激进的,性价比做得比较高,看中他家产品的朋友可以尽早买。
对于已经买了的朋友,完全不用担心,保障责任是不受政策影响的。
十年以上的增额终身寿和年金险,是这次新规要求最严格的;
目前在售的互联网储蓄险90%以上的产品都将面临下架;
可销售互联网储蓄险的保司需满足以下条件:
这些条件,可以说是门槛非常非常高,把大量的中小型保险公司都排除在外了。
1)哪些保司可以销售互联网储蓄险?
连续四个季度(或两年内六个季度)风险评级在A类以上,已经很严格了;
再加上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溢额超过30亿元,简直严格到爆;
满足这些条件的保险公司不到20家,如下:
可以看出,这些都是实力很强的老牌保险公司。
2)满足条件保司的产品如何呢?
满足条件的这些保司,过往在做理财险这件事情上,多数比较保守。
因为他们大部分都经历过90年代的高预定利率,出现过大量的利差损的情况;
(利差损:写进保险合同中的收益是要兑付的,当保司投资收益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收益,自己要掏钱,就会出现损失)
平安某年的利差损曾高达800亿元,为避免大面积出现利差损,现在做的理财险在承诺收益上都会比较保守;
原因在于:
一预防未来利率下行的风险,防止再出现利差损;
二用新产品盈利覆盖过往产品造成的利差损,让利空间不大。
像平安和国寿现有的理财险多数是保10年、15年期的,收益一般在2%以内;
如果期待老牌保司会出现性价比更高产品的朋友,可能要失望了。
3)目前还有哪些不错的产品可以选?
目前市场热销理财险的保司,基本都是新发展起来的中小型保险公司;
因为它们没有过往产品利损差风险的压力,新品设计就会大胆一些;
比如下列产品:
这些产品真的很优秀,尤其是增额终身寿,内卷到几十年可能只差百分之零点几的收益,差异真的很少很少。
但因为背后的保险公司某一点达不到新规的要求,就无缘互联网储蓄险的销售,确实很遗憾。
比如弘康人寿、信泰人寿的最新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B;而横琴人寿达到了连续四个季度综合评级为A,但最新季度综合偿付能力溢额达不到30亿元等。
这次的监管的目的是为了避免部分保险公司设计产品过于激进,定价过低或长险短做等风险,让互联网保险的更健康的发展。
已经买过的朋友完全不用担心,正准备买的朋友,建议在新规过渡期(2021年12月31日前)买好,未来可能很长时间都找不到性价比这么高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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