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综合意外险三方面
1、交通意外保险
这类保险的责任主要是由于乘坐商业通工具而遭遇的意外事故,从而造成被保人身故或者残疾。1年期交通意外险保费为100到150元,保险金额约为70万至100万元不等。
2、旅游意外保险
旅游意外保险的责任主要是旅游过程中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身故以及全残等状况。大部分险种都有医疗救援服务,未成年人运转等附加服务。保险公司会根据旅游时间段进行收费,一款10天期的旅游意外险保费约为10至20元不等,保额约为10万元。
当前很多保险公司还推出了境外旅游意外保险,其保障范围也比较充分。它所包含的保险责任除了身故以及全残外,还包含外救援,境外就医,急发病门诊、住院补偿等等,这类保险的费率较高, 20天保期的保费为200元左右,但是保额可以高达200万元左右。
3、综合意外保险
综合意外保险的责任为各种意外所造成的身故以及意外伤残所支出的费用等。这样一款的保险一年保费为500元左右,其最高的保额约为200万元。
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
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额保险金的保险。一般来讲保障项目分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疾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人身意外险赔偿额度
目前在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500000元;在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100万元。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免赔额为50元,50元以上部分赔付80%,最高赔付金额8000元。特定交通意外指以乘客身份乘坐火车、轮船,发生意外伤害导致意外身故或伤残。意外住院津贴免赔天数为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