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付的保险主要有意外保险、疾病保险和人寿保险。
1、意外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死亡,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2、疾病保险:只有带身故责任的疾病保险才能对死亡进行赔付。
3、人寿保险:人寿保险中的死亡保险和两全保险,除免责条款中规定的情形,被保险人意外或疾病死亡都能赔偿。
王先生在一场车祸中不幸意外身故,因为身前曾投保20万元的意外保险,但保单上受益人一栏写的是前妻章女士的名字。
王先生的父亲认为,章女士早已和自己的儿子离婚,已没有法律意义上的继承关系,自己才是儿子保险金的合法继承人。而章女士认为,自己是保险合同唯一的指定受益人,理应领取保险金。最后保险公司将20万元的保险理赔金给予了章女士。
专家解析: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如果指定了,一旦发生风险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将保险金支付给受益人。所以,如果受益人一旦发生变化就要及时更改受益人,以避免纠纷。
保险公司人士提醒,投保时填写受益人时,一般可以指定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或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第三人。
1、正常赔付的案例
2016年12月,投保人杨某给自己投保了“恒久健康重大疾病保险”,保额30万,
2018年10月,杨某罹患严重冠心病,经湖南湘雅医院诊断,病人有弥漫性病变,不适合做支架手术,只能做搭桥手术,投保人手术完成后向恒大人寿湖南分公司申请理赔。 理赔人员经核实病历,确诊杨某的疾病符合“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的重疾标准,而且也未发现杨某以往有患病记录,所以正常赔付杨某重大疾病理赔款30万。
2、不予理赔的案例
2009年4月1日,陕西咸阳人魏某投保了一份平安人寿智盈人生终身寿险,附加重大疾病险,重疾保额为5万。
2013年3月5日魏某身患重病,在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确诊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2013年3月21日魏某在局部麻醉下进行了动脉支架植入术,住院治疗花费130428元。
王小姐在2016年3月份购买了一份100万保额的意外险和一份50万的定期寿险,不幸的是,在2016年9月王小姐被查出癌症晚期,不久便因治疗无效痛苦离世。家人在王小姐去世之后,调整之后一段时间后,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你觉得保险公司将会如何申请理赔?
理赔结果:由于身故是因疾病所造成的,所以不符合意外险的赔付标准,只能赔付寿险的保障,也就是能拿到50万的寿险金额,王小姐家人可以拿到50万的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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