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即人寿保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据悉,市面上的寿险一般都是给付型,发生保险责任赔付范围内的死亡,保险公司会按合同约定赔偿一定数额,且多投多赔。不过,保险公司会在保额上有一定的限制,大家在投保前需要了解清楚。
所以,购买寿险的份数没有限制,主要取决于个人经济能力,经济能力强的可以多买几份。
人寿保险较为特殊,其保障对象是人的身体和生命,而且期限较长,合同复杂。投保人在投保时要注意寿险合同的一些特有条款,这些条款普遍适用于所有寿险产品,特别是以下五项条款:
一是宽限期条款。在分期缴费的人寿保险中,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保险费时,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予负责,但要从保险金中扣除所欠的保险费。如果宽限期结束后投保人仍然没有缴纳保险费,也无其他约定,则保险合同自宽限期结束的次日起失效。
二是复效条款。如果保险单所有人在宽限期届满时仍未缴付保险费,并且保险合同中没有其他约定的,保险单便会失效即中止。但保险单的中止不同于保险单的终止,中止的保险单仍可在一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效。
三是误报年龄条款。指发现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于订约时被误报,并且依此误报记载于保单内,允许投保人进行更正,即使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亦允许保险人采取相应办法处理的一种合同约定。
四是受益人条款。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收益权。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分配。
五是自杀条款。在包含死亡责任的人寿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被保险人因自杀死亡属除外责任,保险人不给付保险金,仅退还所缴纳的部分保险费;而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期限之后被保险人因自杀死亡,保险人要承担保险责任,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1、保险公司风险额度限制
每家保险公司根据不同的年龄会有风险保额限制,就算是在同一家保险购买的累计额度也有限制。
2、低收入限制
个别意外险为了避免骗保,在理赔的时候增加了年收入的约定,所以多家投保前也要注意一下。这只是保险公司为了防止骗保,设置的保额限制条件,并不是对低收入者的歧视。不过也有很多产品没有这个限制,如果在意这个,投保其它产品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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