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里是如何规定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
①投保人应如实告知。
②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③合同成立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未如实告知而解除合同,或拒绝赔偿。
④投保人故意不告知,保险公司拒赔且不退还保费;若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公司拒赔且退还保费。
⑤保险公司合同订立时知道你未如实告知的,不得解除合同或拒绝赔偿。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1、保护投保人利益。
避免一些因疏忽大意而导致未如实告知的情况。只要过了两年不可抗辩期,保险公司没有提出异议的话,那么将来不得以此为拒赔理由了
2、也防止恶意骗保行为。
如果故意不如实告知,那就是带病投保,恶意骗保了。恶意骗保都够得上欺诈罪,《保险法》不得凌驾《宪法》之上。所以买保险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一定如实告知。
什么样的理赔案件会被查?
什么样的理赔案件会被保险公司查?肯定不会是每一个案子都要被调查,但是可以总结一些经验。
1.极短期内出险
1月份买的保险,2月份刚过观察期就要理赔这种,肯定要被调查的。刚买过保险,一两年以内的出险,尤其是重疾险,肯定会被调查,就是调查深度不同而已。
2.大额出险
大额出险这是肯定要查的。赔出去的钱多,保险公司肯定要持谨慎态度,万一是骗保呢,所以一定会调查。50万以上的赔付一定会调查,有的公司超过30万也会将案件列入调查名单。
3.提交的病历上有明显未告知既往病史
理赔报案的时候要提交资料,病历、出入院小结一般是必须要提供的。经常看到有些病历上面写着,7年前有过肾病、头晕2年、5年前做过XX手术、几年前体检有过什么异常之类的。
4.多家保险公司同时出险
保险公司看似很多,其实圈子就那么大,一些有明显疑点的案子,各家公司的核赔人员会拉到一起,讨论下,这个人在你们公司有没有出险。
从险种来说,调查最多的应该是意外险。就是让调查员去了解一下事情经过,怎么受伤的,或者怎么发生的意外,再去公安局或者是鉴定中心了解一下这个事件到底属不属于意外。
保险公司通过什么途径调查?
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会要求报案人提供一系列的材料,收到资料后,保险公司会做一下简单的核查,如果没有问题,那么就顺利理赔。但是如果觉得有问题,那么保险公司就会继续调查。就比如你的社保记录、体检记录、购药记录等,都会被保险公司调查的一清二楚。主要是通过以上途经:
1、查社保或新农合就诊记录
虽然原则上社保记录只有本人才可以查询,但必要情况下保险公司是有资格进行特殊调取的。
这些属于社会保障类的医疗福利留下的记录都很详细,不仅有基本的就诊信息:像就诊日期、就诊医院、就诊病症等,还包含治疗项目中的药品与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等。
甚至连你在药房使用医保卡买药时,你买的药品名称和药品价格都会留在医保消费记录中。
2、医院就诊记录、体检机构体检记录
医院就诊记录这个不难理解,可能会有朋友想问,在体检机构做的体检,保险公司也能查到吗?
当然可以!现在很多单位都会组织年度公司体检,所以保险公司只要顺着你所在单位近几年内合作的体检机构往上查,就可以查到你的体检结果。
3、同业公司理赔记录
一般在给你理赔之前,保险公司都会去查一下你之前在其他保险公司有没有理赔过、理赔的理由是什么。
如果你当时理赔记录可以证明跟现在要赔的项目没有联系,那么你的理赔就没问题,反之可能会被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