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最新公布:2018-2019年度扬州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原创
沃保网
谢丽玉
20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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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6日沃保网小编从扬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下月起社保月缴费基数提高 企业下限3125元上限19935元》、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的《关于201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政策解读》及扬州发布公众号发布的《@扬州人! 下月起,江苏社保缴费基数提高到最低3125元》了解到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扬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将有所调整。

扬州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扬州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会在每年7月根据上年度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是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36号)、《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89号)等文件而进行的。

2018-2019年扬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7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9935元/月确定,下限3125元/月确定。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2018-2019年扬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1%,个人缴6元。

2018-2019年扬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扬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扬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市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下限为3125元

基本医疗保险

市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下限为3125元

2018-2019年扬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医疗保险: 10%;

2018-2019年扬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低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3125*20%=625元/月

医疗保险:3125*10%=312.5 元/月

总计:625+312.5=937.5元/月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扬州市社保中心。

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中路746号

电话:0514-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yangzhou.gov.cn/yangzhou/zwyw/201806/4bc5b2f8da8147c2bcf82c123d5561f2.shtml

https://mp.weixin.qq.com/s/cjZeyivIanXmvelUmioDmg

http://hrss.yangzhou.gov.cn/yzrsj/wjjd/201807/92261066763e4ba38c84dceec4119f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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